关于发布“十一五”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 “重点城市群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与集成示范” 重大项目“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与应用示范”课题的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07-05-30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各有关单位:
重点城市群日趋严重的大气复合污染,已成为影响人们身体健康、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863计划“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本领域启动了“重点城市群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与集成示范”重大项目,其主要任务和目标是:针对重点城市群区域大气复合污染控制的需求,研究和开发大气复合污染监测的关键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动态源清单技术,构建区域性立体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开发与复合污染控制有关的关键污染源控制技术和设备,初步建立起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的区域调控机制和运行体系。
2006年,本领域发布了“重点城市群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与集成示范”重大项目“大气复合污染关键气态污染物的快速在线监测技术”等8个课题申请指南,其中“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与应用示范”课题尚未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2007年度,本领域就本重大项目“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与应用示范”课题继续发布指南,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一、申请资格与要求
1. 本课题须由法人单位承担,法人课题责任人(也称课题承担单位)必须指定一名自然人担任课题申请负责人。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请。
2. 申请单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大学、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单位;中方控股的企业法人单位。
3. 申请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55周岁以下(截止指南发布之日),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半年,过去三年内没有863计划信用管理不良记录。
4. 课题组长申请及负责的科技部三大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973计划)在研课题累计不得超过一项,同时可参加一项课题(申请或在研);每个参加课题的技术人员最多只能参与三大计划中两项课题的工作。科技部及所属事业单位借调的与863计划相关的人员不能申请或参加申请。
5. 863计划项目课题申请采取网上集中申报。申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网址为http://program.most.gov.cn/。本次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29日。
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 柯 兵 张书军
联系电话:010-58884866,58884868
Email: kebing@acca21.org.cn; zhshujun@acca21.org.cn
三、指南内容
见附件: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与应用示范”课题申请指南
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