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先进制造技术领域“救灾救援危险作业机器人技术”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07-07-1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一、指南说明
“十一五”863计划先进制造技术领域“救灾救援危险作业机器人技术”重点项目是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十一五”发展纲要》的任务要求设置的。
项目总体目标:面向地震、井下灾难、火灾、水灾等救援领域对特种机器人系统的迫切需求,重点研制出废墟搜索与辅助救援机器人、井下搜索探测机器人、空中搜索探测机器人等三种类型的机器人实用系统,并开展示范应用,进一步拓展机器人的应用领域,为我国机器人在灾难救援领域的应用奠定基础。
项目主要任务:⑴ 针对废墟搜索与辅助救援等功能要求,研究新型救灾救援机器人系统的机构设计、优化,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开发,研制完成可在瓦砾上行走的、可进入废墟并可在废墟缝隙间运动的、能够探测和定位受伤者并引导救援的机器人系统。⑵ 针对防尘、防水、防爆等井下作业特殊要求,研究开发适合在井下复杂环境内运动的,可搭载视觉、瓦斯/氧气浓度、煤尘浓度等检测装置的,可完成与控制中心双向通讯和检测数据实时传输的井下搜索机器人系统。⑶ 研究适合于灾区大范围灾情现场探测的、具有高机动性、长续航能力、大载荷能力、强抗扰能力的飞行机器人本体,研制完成具有自主飞行、自主定位、自主导航和稳定飞行能力的空中搜索探测机器人。
项目申请要求:
项目申请者应针对指南内容,围绕项目总体目标和任务进行申请,而不能只针对项目部分目标和任务进行申请,原则上项目第一申请单位作为重点项目牵头单位。项目申请应由研究机构、企业、用户结合,由参与单位自行组成项目申请团队(同一个人只能参加一个申请团队),并提出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召集人。项目牵头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应具有救灾救援危险作业机器人技术的研究基础和积累,有很强的技术开发、系统集成能力。项目完成后,要在使用现场进行检查和验收。本项目采取评审择优的方式确定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
二、指南内容
(一) 项目名称
救灾救援危险作业机器人技术
(二) 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1. 废墟搜索与辅助救援机器人
研制开发可在废墟表面运动、可进入废墟内部运动的两种机器人系统,包括机器人本体技术、机器人导航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通过机器人系统携带的各种传感器,如生命探测传感器,摄像头、声音传感器等,发现伤员并确定伤员所在的位置,以指导救援人员迅速救助。
2. 井下搜索机器人
研制开发可完成井下搜索的机器人系统,包括适应井下特殊环境的移动机器人本体技术,适应环境的自主控制技术、自主定位与导航技术,井下机器人防暴、防尘、防水技术,井下通讯与载荷信息及视频实时传输技术。通过机器人上搭载的检测装置可对气体进行采样并可就位检测、分析有毒有害气体,探测井下温度等。
3. 空中搜索探测机器人
研究自主飞行的自动驾驶技术,包括:自主定位、自主导航技术、稳定飞行控制技术、面向高可靠性的实时健康预测管理、故障识别及容错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基于多种传感器的高性能惯性稳定平台,为空中飞行机器人观测载荷提供位置、速度和姿态量测信息;研究开发具有高机动性、长续航能力、大载荷能力、强抗扰能力的飞行机器人本体技术。
(三) 项目主要考核指标
1. 废墟搜索与辅助救援机器人
能够在瓦砾上行走,能够爬上坡度为30度的瓦砾堆;能够由狭窄入口 (400mm×400mm) 进入废墟,在倒塌建筑物形成的不稳定瓦砾堆缝隙中运动。
载重能力在5kg以上;能够携带多种传感器,当探测到伤员的信息时,将信息返回救援中心,引导救援。
2. 井下搜索机器人
模块化结构,总重量不超过100kg,便于运送携带;
可在井下复杂地势上灵活运动,最大运动速度不低于8km/h;最大上下坡能力不小于30度,越障高度不小于0.3m,越沟宽度不小于0.5m;
连续运行时间不低于4小时;
实现与地面指挥中心的宽带双向通讯和机器人上载荷信息的实时传输;
3. 空中搜索探测机器人
开发的空中搜索机器人具备超视距自主飞行能力:自主起飞、降落、自主旋停;自主航迹跟踪、自主地势(等高)跟踪;自主回避静态障碍物。
研制完成飞行机器人本体系统:有效载荷不小于20kg;可空中旋停,最大速度不小于100km/h;最大航程不小于80km,活动半径不小于40km;最大续航时间不小于1.0 h;最大抗风能力不小于5级。
(四) 项目支持年限
2007年8月至2010年8月。
(五) 课题经费来源及构成
本项目总经费3600万元,其中:863计划专项经费不超过1800万元,自筹配套经费不少于1800万元。
项目经费控制额度
序号 |
研究内容 |
总经费(万元) |
863经费(万元) |
1 |
废墟搜索与辅助救援机器人 |
1600 |
800 |
2 |
井下搜索机器人 |
1200 |
600 |
3 |
空中搜索探测机器人 |
800 |
400 |
三、注意事项
1、本项目申请者应根据本项目申请指南的规定和要求,对项目进行整体申请,不接受针对项目部分内容的申请。
2、项目申请者应根据本项目申请指南提出的项目名称、总体目标、主要研究内容、主要考核指标等要求,申请项目任务,编写《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提出项目实施方案、下设课题安排(课题数不超过10项)以及课题依托单位、课题负责人建议。
3、项目必须由法人(单位)提出申请,项目申请单位可以是一家,也可以是多家单位的组合(但不得超过10家)。项目申请单位超过一家时,应确定项目牵头申请单位和项目申请负责人。项目批准后,项目牵头申请单位是当然的项目牵头单位,项目申请负责人是当然的项目召集人。
4、项目牵头单位和课题依托单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过去两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大学、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中方控股的企业法人。
项目牵头单位还应具备:具有承担项目主要任务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实力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5、项目召集人和课题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55岁(含)以下(按指南发布之日计算);
(3)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4)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5)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项目召集人还应具备:具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6、具备以下条件的港澳台和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作为课题负责人:
对于港澳台的科技人员,在满足上述(第5条)2-5项条件的情况下,只要有正式的合作协议或受聘于课题依托单位,合作期或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且每年在课题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并由课题依托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包括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的,在满足上述(第5条)2-5项条件的情况下,只要正式受聘于课题依托单位,且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每年在课题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并由课题依托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7、项目申请召集人、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违反以下限项申请的规定:
为保证科研人员能够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国家科技计划实行限制申请及承担课题数量规定。每人同期只能主持一项国家主要科技计划(包括863计划、973计划、支撑计划)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主要科技计划课题数(含负责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申请者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申请,且在同一批发布的申请指南中只能申请一项863计划课题或项目。
8、申请者提出的申请经费不得高于项目申请指南规定的经费控制额,并应按照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否则不予受理。
9、申请者要遵守科学道德,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填写项目申请书,保证项目申请书的真实性,避免出现夸大和不准确的内容。同时,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项目进行重复申请。863计划对申请者在申报过程中进行信用记录,对于故意在课题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的,一经查实,记入信用档案,并对单位在两年内取消其申报863计划资格、对个人在三年内取消其申报863计划资格。
10、申请程序和要求:项目申请采取网上集中申报。申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网址为program.most.gov.cn,有关申请的程序、要求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十一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申请指南》。
11、课题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31日24时。
12、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盛延林
电 话:010-68338942
电子邮件:shengyl@htrdc.com
863计划先进制造技术领域办公室
200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