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课题申请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8-06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公科研[2007]1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科技部已将《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列入“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解决我国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公益技术问题,以提高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防控能力。为更好地组织落实本项目的各项研究任务,确保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突破制约我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发展的技术瓶颈,促进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提高道路交通的事故预防能力和执法服务水平,现将已列入“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的课题申请指南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作好组织申报工作。
公安部将依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支持。
一、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国法人单位,包括研究院所、高校、公安系统科研机构等。
2.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60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3.所有课题申请人均不得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课题的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本项目课题。课题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报人,对同一个课题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
4.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事业单位(含研究机构)的专职管理人员参与课题研究时间低于工作时间60%的均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
5.申报单位认真阅读申请指南,了解本项目的性质、申请资格要求等事项,有针对性地选择课题,并明确应用目标与应用对象。申报单位按要求须填写申请文件。
6.各课题的申请起始日期为2007年8月5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课题申报文件15份(正本1份,副本14份),在每份申请文件上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7.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仿宋四号字体打印,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二、课题申报受理
课题须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科技厅(委)和各部委科教司(局)申报,不受理个人和其他单位申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07年9月5日前将申报文件及电子文档上报,逾期概不受理。
申报文件报送地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主楼225房间(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1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张金 电话:010-88513123
公安部科技局
姬升启 电话:010-66263458
王新淮 电话:010-66263097
移动电话:15901485295
邮 编:100044
电子邮件:jishengqi1981@163.com(因特网)
wangxinhuai@gab.ga(公安网)
附件:
1.《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课题申请指南》
2.申请文件编写格式
(1)申请函
(2)申请资格审查文件
(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
(4)附件(申请单位承诺函、联合申请合作协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复印件、申请单位资格声明函、自筹经费承诺函、申请一览表)
公安部科技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