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全国科技支疆行动”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25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国科发计字〔2007〕61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科技主管部门,有关企业、院所、高校:
新疆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也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基地,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和稳定新疆的指示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科技支疆力度,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与科技部部区会商的有关精神,科技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科技支疆行动”。
实施“全国科技支疆行动”是深入贯彻中央“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下科技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机制创新,是全国科技界的一项政治任务。“全国科技支疆行动”的总体思路是围绕新疆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需求,按照“多方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在新疆与东部十省市科技合作机制的基础上,推动各地方、各部门同新疆开展科技合作,鼓励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单位的科技骨干人才赴疆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在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同时探索东西合作、互利共赢的新模式,开创支援民族地区发展的新机制。
为使新疆发展的重大需求与有关单位的科技资源有效对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先期征集和凝练了一批合作项目需求,其中有72项已达成初步的合作意向,需要进一步推动落实;有12项尚待寻求合作单位。现将“全国科技支疆行动”合作项目需求表(见附件)印送你们,请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优势进行认真研究,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密切沟通,充分发挥企业、院所、高校等方面的积极性,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和促进与新疆的对接工作,并将合作项目优先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相关工作和计划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要积极主动做好对接的相关基础工作,并在科技计划中对合作项目进行重点支持。科技部将在相关计划和工作中对区域合作互动的重大项目进行优先安排和支持。今年11月中下旬,科技部将组织召开“全国科技支疆行动”启动会议,部署科技支疆工作,届时将选择部分典型合作项目的代表发言交流。
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
宋春红 电 话:0991-3839347 13999295025
传 真:0991-3835442
Email:xjcgb@163.com
张启疆 电 话:0991-3838644 15899137056
传 真:0991-3838548
Email:zhangqijiang@126.com
2.科技部计划司联系人
张海波 电 话:010-58881612
Email:zhanghb@most.cn
郭晓林 电 话:010-58881666
Email:guoxl@most.cn
科学技术部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