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新材料技术领域 “多晶硅副产物利用关键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07-12-05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一、指南说明
多晶硅是集成电路和光伏发电用关键原材料,随着国内外多晶硅市场需求的高速增长,国内多晶硅生产规模迅速扩大,多晶硅副产物的利用成为我国多晶硅行业的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本项目通过多晶硅生产中副产物利用的关键技术研究,建成自主知识产权的、与千吨级多晶硅生产线相配套的副产物利用产业化示范线,达到节能减排、洁净环保、循环利用的目的,降低多晶硅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我国多晶硅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
为公正、公平、公开地选择项目承担单位,集成全国优势力量,促进多晶硅副产物综合利用产业化的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生产线的建立,特此发布“多晶硅副产物利用关键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二、指南内容
1.项目名称
多晶硅副产物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2.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多晶硅生产中副产物利用关键技术的研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二套千吨级气相二氧化硅成套技术和示范装置,申请专利8项以上。实现年处理四氯化硅10000吨、年生产气相二氧化硅2000吨以上的规模,降低多晶硅生产成本,达到多晶硅生产节能减排、洁净环保、循环利用的目的,培养一批技术创新人才,进一步提高我国多晶硅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
3.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1)关键技术装备的设计与研究,主要包括:高温水解燃烧炉设计与研究;气相二氧化硅粒子聚集器设计与研究;燃烧混合尾气回收及循环装置设计与研究;成套装备设计与研究。
(2)气相二氧化硅生产工艺技术研究,主要包括:副产物原料纯化与高纯SiCl4制备技术研究;高温水解技术研究,优化SiCl4燃烧水解条件;气相二氧化硅集聚分离技术研究;气相二氧化硅脱酸技术与表面改性工艺技术研究;燃烧混和尾气的干法回收与循环利用技术研究;成套技术与工艺包开发研究;相关专利技术与标准体系研究等。
4.项目主要考核指标
(1)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二套1000吨/年的气相二氧化硅成套装置,其中 SiCl4单耗:≤3.5 t/t·SiO2 ;氢气单耗:≤1500m3/t·SiO2; HCl回收利用率:≥ 90%,回收的HCl气体纯度≥90%,满足多晶硅生产要求。
(2)产品性能指标:
SiO2含量≥99.5%;比表面积≥ 200m2/g ;PH值3-5;
干燥减量≤2%; 平均粒径 0.2-0.5μm。
(3)申请国家发明专利8项以上。
5.项目经费来源及构成
本项目国拨经费控制数为2000万元,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的比例不低于3:1。
6.项目支持年限:不超过3年。
三、注意事项
1.本重点项目申请必须针对项目的总体目标和整体任务,编写《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针对项目部分研究内容的申请将视为无效申请。项目申请要提出项目分解方案(包括任务分解及经费分解),并提出项目课题设置及承担单位建议(分解的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项目申请团队由申请单位自行组成(同一申请单位只能参加一个申请团队),并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申请负责人。项目牵头单位与联合申请单位应签订研究开发合作与知识产权分享等相关协议。
2.申请者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过去两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大学、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中方控股的企业法人。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联合申请。
3.项目召集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55岁(含)以下(按指南发布之日计算);
(3)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4)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5)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项目申请负责人应为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具有相关工作背景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
4.项目、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违反以下限项申请的规定:
为保证科研人员能够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国家科技计划实行限制申请及承担课题数量规定。每人同期只能主持1项国家主要科技计划(包括863计划、973计划、支撑计划)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主要科技计划课题数(含负责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2项。申请者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申请,且在同一批发布的申请指南中只能申请1项863计划课题或项目。
5.项目申请经费不得高于项目申请指南规定的国拨经费控制额,并应按照项目申请指南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及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6.申请者要遵守科学道德,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填写项目申请书,保证项目申请书的真实性,避免出现夸大和不准确的内容。同时,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项目进行重复申请。863计划对申请者在申报过程中进行信用记录,对于故意在课题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的,一经查实,记入信用档案,并对单位在两年内取消其申报863计划资格、对个人在三年内取消其申报863计划资格。
7.申请程序和要求:项目申请采取网上集中申报。申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网址为program.most.gov.cn。有关申请的程序、要求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十一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申请指南》。
8.课题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月24日0时。
9.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 瑾 010-64476101
李清岩 010-64476901
电子邮件:cem@c-e-m.com
科技部863计划新材料领域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