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新材料技术领域 “钒钛材料制备与利用关键新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07-12-13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一、指南说明
我国攀西地区钒钛资源在国内外占有重要地位,分别占全国钒、钛储量的87%和94%。充分利用我国丰富的资源优势,提高钒钛等重要金属元素的利用率,开发钒钛资源高附加值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对于我国钒钛资源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将重点围绕钒钛材料制备与利用中的大功率电炉制备高钛渣、碳氮化钛及其高性能制品的制备、高效率提钒新工艺、钒的深加工应用等关键技术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开发出一批钒钛新材料产品;实现攀西钒钛优势资源的可持续和高效率综合利用,促进攀西钒钛资源材料产业的快速发展。
为公正、公平、公开地选择项目承担单位,集成全国优势力量,促进我国攀西地区的钒钛新材料及其应用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特发布“钒钛材料制备与利用关键新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二、指南内容
1.项目名称
钒钛材料制备与利用关键新技术研究
2.项目总体目标
结合我国攀西钒钛资源的特点,研发制约我国钒钛新材料及应用制品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形成以大功率电炉制备高钛渣、钒资源高效提取、钛铁矿直接制备碳氮化钛、高性能纳米碳氮化钛材料及高品质碳(氮)化钒制品等产业化关键技术,开发8-10个新产品。
3.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针对发展高附加值钒钛新材料及其制品的关键技术需求,重点研究大功率电炉制备高富集高钛渣、钛铁矿直接制备低成本碳氮化钛、高纯纳米碳氮化钛及其高性能材料制品、转炉高效氧化提钒新工艺和高品质纳米碳(氮)化钒低温合成及其应用的关键研究。优先资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好和产学研相结合的研究项目。
4.项目主要考核指标
1) 高钛渣中TiO2含量>78 %,高钒渣中V2O5的含量>20 %;
2) 钛铁矿直接还原制备的低成本碳氮化钛粉纯度>95 wt %,平均粒径<5mm;
3) 高纯纳米碳氮化钛粉末纯度>99.5%,平均粒径<50nm;
4) 高性能碳氮化钛基合金的抗弯强度>2200MPa,断裂韧性>10MPam1/2,硬度HRA>91;
5) 高品质碳化钒和碳氮化钒晶粒尺寸<100nm,游离碳和氧含量均<0.4 wt%;
6) 纳米碳化钒和碳氮化钒硬质合金材料抗弯强度>2600MPa。
5.项目经费来源及构成
本项目国拨经费控制数为1000万元,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的比例不低于3:1。
6.项目支持年限:不超过3年
说明:本项目要求以产学研模式联合申请,项目牵头单位在满足项目主要考核指标要求的同时应明确材料制备规模,并将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三、注意事项
1.本重点项目申请必须针对项目的总体目标和整体任务,编写《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针对项目部分研究内容的申请将视为无效申请。项目申请要提出项目分解方案(包括任务分解及经费分解),并提出项目课题设置及承担单位建议(分解的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项目申请团队由申请单位自行组成(同一申请单位只能参加一个申请团队),并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申请负责人。项目牵头单位与联合申请单位应签订研究开发合作与知识产权分享等相关协议。
2.项目申请团队的条件和要求
(1)申请单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过去两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大学、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中方控股的企业法人。
(2)申请单位应具有从事钒钛材料开发和资源综合利用研究的相应条件,包括达到中试规模的生产条件和进行新材料工业化试验等。
(3)申请项目的生产企业应为西部钒钛材料产业的优势企业,具备良好的产业化技术创新条件和工程技术人才队伍,企业自身有充足研发经费投入,与研发单位签订有技术成果转让或合作协议。
3.项目申请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55岁(含)以下(按指南发布之日计算);
(3)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4)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5)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项目申请负责人应为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具有相关工作背景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
4.项目、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违反以下限项申请的规定:
为保证科研人员能够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国家科技计划实行限制申请及承担课题数量规定。每人同期只能主持1项国家主要科技计划(包括863计划、973计划、支撑计划)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主要科技计划课题数(含负责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2项。申请者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申请,且在同一批发布的申请指南中只能申请1项863计划课题或项目。
5.项目申请经费不得高于项目申请指南规定的国拨经费控制额,并应按照项目申请指南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及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6.申请者要遵守科学道德,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填写项目申请书,保证项目申请书的真实性,避免出现夸大和不准确的内容。同时,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项目进行重复申请。863计划对申请者在申报过程中进行信用记录,对于故意在课题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的,一经查实,记入信用档案,并对单位在两年内取消其申报863计划资格、对个人在三年内取消其申报863计划资格。
7.申请程序和要求:项目申请采取网上集中申报。申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网址为program.most.gov.cn。有关申请的程序、要求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十一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申请指南》。
8.课题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2月3日0时。
9.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卞曙光 010-88372105
蒋志君 010-68338919
电子邮件:jeanbsg@htrdc.com
科技部863计划新材料领域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