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水库地震监测与预测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1-23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各有关单位: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将公共安全领域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御列为优先主题。为落实优先主题任务,不断提高我国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加强水库地震监测预报新技术研究,支撑我国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科技部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设立了“水库地震监测与预测技术研究”重点项目,该项目已通过专家可行性论证。
受科学技术部委托,中国地震局作为该项目组织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1.“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水库地震监测与预测技术研究”由中国地震局组织实施。
2.课题实施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3.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由项目组织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择优委托课题承担单位。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申请第一责任单位必须并长期从事相关研究的权威单位,熟悉中国地震局相关业务领域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
2.课题原则上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多个单位联合申请,单位之间应有长期合作关系和良好的合作业绩,并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课题负责人必须是相应领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在职研究人员,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学风端正、治学严谨,申报时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4.课题负责人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应的理论、技术研究基础和应用开发经验,对所申请课题的研究内容、国内外动态、技术路线有较全面的认识和把握。
5.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6.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本项目课题,若再申报本项目其他课题,只能以参加者身份(全部不得超过2项以上)。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必须根据《申请指南》要求参与申报活动。《申请指南》及课题申请书可向项目联合办公室索取,也可在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中国地震局网站(http://www.cea.gov.cn)下载。
2.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要求,按照课题指南内容填写申报材料,超出指南范围的课题申报书不予受理。申报书表达的课题研究思路要清楚、技术路线先进及考核目标明确。
3.课题申报书一律采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20份并盖章(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课题预算申报书通过“国家科技经费预申报管理中心”网上申报后,一式20份并盖章。
4.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的要求,填写课题预算申报书,同时实行网上申报,各有关单位统一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的预算管理系统进行相关内容的申报,网址:finance.most.gov.cn,书面报送的材料应当由申报系统软件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课题不予受理;
四、申报时间和报送地点
寄送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2008年 2月 28日下午17:00时整。只接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报送申请文件,邮寄材料以北京邮局签收日为准。受理部门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超过受理截止时间的课题申请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请寄(送)到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和科技司。同时,将课题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kangxl@cea.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3号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人: 康小林
电话:88015504
附件:“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水库地震监测与预测技术研究”重点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和科技司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