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8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2-14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国科发政〔2008〕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2008年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17日-23日在全国举办。本届科技活动周将继续以“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主题,在全国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为切实做好本届科技活动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这是党中央在深入分析国内外发展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基础上得出的科学论断。十七大报告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上升,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科技事业的奋斗方向,对科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每年五月第三周举办的科技活动周,是集中宣传党和国家科技方针政策的重要阵地,是集中展示我国最新科技成果的重要平台,是政府部门与社会各界共同推动科普工作的重要载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认真做好2008年科技活动周的各项工作,坚持以创新驱动经济发展,以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用科技创新的成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汇集全社会的创新智慧,凝聚全社会的创新力量,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出切实的贡献。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充分发挥科技活动周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2008年科技活动周要紧紧围绕当前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突出科技惠及民生和科技支撑发展两大主线,通过举办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技活动,以科技的视角进一步宣传和解读国家发展的大政方针,让公众在亲身参与中体验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作用。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活动:
(一)突出惠及民生和改善民生
科技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力量。科技发展服务人,科技发展为了人,让科技创新的成果惠及亿万群众,是科技工作的重要宗旨。要以科技下乡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以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进农户为重点,大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科技创新的成果走进千家万户,让广大群众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实践中共享科技创新的福祉。
(二)突出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
以实施节能减排全民科技行动为重点,通过举办科技讲座、发放科普知识读本、开办科普画廊等活动,提高节能减排从我做起、从生活点点滴滴做起的意识,积极创建绿色社区和节约家庭,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绿色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突出科技奥运和绿色奥运
2008年科技活动周正值北京奥运会筹备的冲刺阶段。在全国人民喜盼奥运、迎接奥运、备战奥运的关键时刻,要进一步加大科技奥运和绿色奥运的宣传力度,集中展示科技奥运、绿色奥运的最新成果,突出体现自主创新对北京奥运会的贡献,让“以科学精神组织奥运,以先进技术支撑奥运,以奥运成果惠及社会”的理念深入人心。
(四)突出科普传播和科普创作
以加强科普能力建设为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出版单位、学校和各级科协等团体,通过科普作品展播展示、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面向未成年人开展科技传播活动、科普志愿者行动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推出一批优秀科普作品,打造一批优秀的科普传播节目和栏目,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普教育基地,培养一支具有专业化水平的科普人才队伍,让科技活动周成为展示科普能力建设成就的重要舞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科普产品和服务。
三、切实加强对科技活动周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2008年科技活动周的组织工作,把办好科技活动周作为检验政府科普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要密切配合,联合协作,统筹安排,集成资源,针对不同重点人群的特点和需求,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积极探索新的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寓教于乐,注重实效。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使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为集成各地各部门的活动资源,更有效地向公众和媒体宣传介绍2008年科技活动周,请各地各部门于4月15日前,将2008年科技活动周的筹办方案和重要活动项目报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备案。2008年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的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各地由科技厅(委、局)牵头,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和科协,形成2008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连同有关声像资料,于6月30日前报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
2008年科技活动周结束之后,将通过分析各地各有关部门的总结材料以及开展公众调查等方式,对科技活动周的组织、筹备、实施和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估,对举办科技活动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优秀创意活动进行表彰,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使科技活动周能够越办越好,常做常新。
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科技部政策体改司 许佳军 李永威
联系电话:010-58881781 58881720
传真:58881783 58881766
中宣部宣教局 曾建立
联系电话:010-63094459
传真:83087794
中国科协科普部 夏瑞军 王春林
联系电话:010-68571988
传真:68571886
附件:2008年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备案表
科 学 技 术 部
中 央 宣 传 部 中 国 科 协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