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1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国科发政〔2009〕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2009年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16日-22日在全国举办。本届科技活动周将继续以“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主题,届时将在全国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为切实做好本届科技活动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办好科技活动周
当前,正值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了“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战略部署,要求科学技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加强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贡献。
胡锦涛总书记最近指出,“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把普及科学技术、促进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科技知识作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国家科技奖励大会上指出,“国民的科学素质是自主创新的土壤,要广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用科学思想战胜愚昧落后,努力提高全民族科学素质”。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
2009年科技活动周,各地、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重突出“推进自主创新、促进和谐发展”这一主线,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开展服务,让科技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让科技创新支撑经济发展;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发展创新文化,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集中宣传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最新成就,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科技发展、支持科技工作、参与科技创新的良好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
二、突出重点,使科技活动周更好地服务大局
2009年科技活动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当前的中心任务,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重点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活动。
(一)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宣传活动。
2009年科技活动周要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成果进一步落实到各个方面。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点实践活动、推动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实现科学发展、推进创新、增强信心、惠及民生的目的。
(二)科技支撑经济发展的服务活动。
本届科技活动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行动起来,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走向企业,直接参加服务企业的创新活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关键技术攻关,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在应对金融危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
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各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促进科技成果在企业中的推广应用;通过不同的参与方式,帮助企业进行关键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通过广泛的服务渠道,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管理和信息服务,提升企业的研发水平和创新管理水平;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对下岗职工和返乡农民工进行科技培训,提升产业工人的技能水平。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优质的服务成效,向全社会展示科技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科技惠及民生的推广活动。
以人为本,让科技创新成果惠及亿万群众,是科技工作的重要宗旨。本次科技活动周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推广服务活动,让科技创新的成果走进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实践中共享科技创新的福祉。
开展科技下乡,以多种形式科技帮扶服务活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切实为“三农”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医疗卫生进社区、进农村,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生活意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通过举办科技讲座、发放科普读本、举办科普展览等活动,提高公众节能减排的意识,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绿色的消费观念,建立科学、文明的消费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帮扶偏远贫困地区学校建立图书室、电脑教室、科技创新操作室等推广普及活动,使更多的青少年享受到科技教育的成果。
(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科普活动。
科技创新和科技普及是科技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要针对当前科技与经济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的问题,集成社会科普资源,通过多种形式的科普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内容丰富、品质优良的科普产品和服务。
要以发挥科技界的优势和作用为重点,组织科研单位和高校向公众开放,开展科普活动。大力推进各级科技计划科普化的试点工作,让各级政府支持的科技计划成果面向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要组织各类科普教育基地、新闻媒体、出版单位、学校和各级科协等团体,通过科普作品展播展示、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面向公众开展科技传播活动、科普志愿者行动等多种形式,推出一批优秀科普作品、一批优秀的科普传播节目和栏目、一批高水平的科普基地,让更多的具有专业化水平的科普人才队伍参与进来,使科技活动周进一步发挥科普工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加强领导,确保本届科技活动周的顺利举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2009年的科技活动周的组织工作,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充分利用各地科普工作协调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统筹部署,密切配合,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的实际需求,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把今年科技活动周办出特色,取得实效。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度报道,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科技支撑发展和服务民生的生动实践。
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各项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使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为集成各地、各部门的活动资源,更有效地向公众和媒体宣传介绍2009年科技活动周,请各地、各部门于4月10日前,将2009年科技活动周的筹办方案和重要活动项目报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备案。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的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各地由科技厅(委、局)牵头,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和科协形成2009年科技活动周工作总结(连同有关声像资料),于6月30日前报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
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 许佳军 邱成利
电话:010-58881781、58881767
传真:010-58881783、58881766
中宣部宣教局 曾建立
电话:010-63094459
传真:010-83087794
中国科协科普部 夏瑞军 王春林
电话:010-68571988
传真:010-68571886
附件:2009年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备案表
科学技术部 中 宣 部
中 国 科 协
二OO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