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核聚变能源计划执行中心关于在部系统内公开招聘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7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中国国际核聚变能源计划执行中心(简称ITER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办公室正式批准成立的科学技术部直属独立事业法人单位。主要从事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计划有关的组织联系、分析研究、队伍建设等具体工作。业务范围包括ITER计划协定的执行、国际核聚变领域的双边和多边交流合作、国内核聚变配套研究工作的过程管理、核聚变领域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中心内设5个处:综合计划处、技术工程处、项目管理处、研究发展处和合作交流处。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科技部赋予的职责,经人事司批准,现面向科技部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工作指导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科技部系统,包括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科技日报社的在编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招聘岗位涉及ITER中心综合人事、财务、计划管理、项目管理等中层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科技部系统在编职工,具有在科技部系统1年以上工作经历;
2、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4、熟悉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熟悉科技管理,有一定对外科技合作经验;
5、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和文字表达能力;
6、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英语或法语),通过科技部驻外干部外语考试或英语六级及以上(部分行政事务岗位可适当放宽条件);
7、研究生以上学历(人事与财务岗位人员学历可以适当放宽;专业技术岗位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四、招聘工作程序
1、自愿报名
应聘人员请于2009年3月27日17:00前,将填写好的《中国国际核聚变能源计划执行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简历及相关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送至ITER中心,并将登记表及简历发电子邮件至ITER中心。
联系人:杨长春 电话:58881133 邮箱:yangcc@htrdc.com
2、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小组对每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ITER中心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
3、考试
考试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ITER中心将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已通过笔试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
4、评议考核
招聘工作小组将对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以及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ITER中心将依据考试成绩、评议意见,结合岗位需要,确定考核名单,进行考核。
5、体检
ITER中心将通知被考核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公示招聘结果
ITER中心领导班子将根据考试成绩、综合评议和考核情况、体检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批准聘用
ITER中心将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报人事司备案。
8、签订聘用合同
ITER中心将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每届聘期为3年。
五、应聘人员纪律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部内各方面的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监督考试、考核及聘用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它违反相关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附件1:中国国际核聚变能源计划执行中心拟招聘的岗位
1、综合人事管理岗位1名
2、财务岗位2名
3、计划管理岗位1名
4、项目管理岗位1名
5、专业技术管理岗位3名
中国国际核聚变能源计划执行中心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