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9-05-06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高技术中心”)为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科技部赋予高技术中心的职能,经研究,拟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根据科技部赋予高技术中心的职能,此次公开招聘“知识产权法律研究”专业技术岗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岗位编号为H-200901,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国内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和美国等英语国家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中国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熟悉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立法体系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了解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
6、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7、具有北京市户口。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1、自愿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于2009年5月14日17时前将《应聘报名登记表》(附2寸免冠照片、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电子版)用电子邮件发送至高技术中心,邮件地址:maling@htrdc.com。
2、资格审核。由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笔试时间将在高技术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地点和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单独通知。
3、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水平。对通过笔试者,按1:5的比例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须提交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中国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1份复印件。
4.考核。对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高技术中心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5.身体检查。
6.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7.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按时限要求填报《应聘报名登记表》,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笔试时间将于5月16日在高技术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地点、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单独通知。
4、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每届聘期为2年。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68339089 马玲
电子邮件:maling@htrdc.com
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