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机关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8-14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科技部机关服务中心为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科技部机关办公服务和机关职工生活服务等管理、保障、服务工作任务。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招聘人数
1、法律与劳资管理岗位人员1名,主要承担机关服务中心工资和法律等工作任务。
2、医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主要承担科技部机关和事业单位医疗卫生、预防保健等工作任务。
二、基本条件与岗位要求
1、基本条件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事业;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业务能力;
(3)具有北京市户口,身体健康。
2、岗位要求
(1)法律与劳资管理岗位人员,为法律专业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具有从事人事劳资、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的经历和经验。
(2)医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为医疗专业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一定的中医知识等。
三、招聘方式与招聘程序
1、自愿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科技部机关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09年8月30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机关服务中心,邮箱地址:zuojx@most.cn。
2、资格审核
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择优选择考试人选,并在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cn)公布参加笔试的人选名单和笔试地点。
3、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
招聘工作小组择优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参加笔试,并且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具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本人应聘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考核
招聘工作小组对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5、身体检查。
6、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7、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填报《科技部机关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笔试人选和笔试时间将于2009年9月7日前在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cn)公布,面试人选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根据原人事部、科技部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5、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敬贤
电 话:58881265
电子邮箱:zuojx@most.cn
附件:科技部机关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科技部机关服务中心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