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新材料技术领域“万吨级碳化法制备红矾钠关键技术及铬基新材料研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09-09-25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一、指南说明
红矾钠(重铬酸钠)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广泛应用在医药、制革、颜料等领域。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万吨级碳化法制备红矾钠生产技术和铬基新材料技术,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红矾钠的清洁化生产。不仅可以提升红矾钠产业化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还可以拓展铬基新材料的应用领域,解决制约铬基新材料应用的技术难题,推进铬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开发万吨级碳化法制备红矾纳生产技术,建成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3万吨/年碳化法生产红矾钠装置,同时以碳化法生产的高纯度红矾钠为基础原料,发展铬基新材料,为研制高效高可靠的航空及航天器用关键材料提供支撑。
为公正、公平、公开地选择项目承担单位,集成全国优势力量,促进碳化法制备红矾钠生产技术研究与示范生产线的建立和铬基新材料研发,特此发布“万吨级碳化法制备红矾钠关键技术及铬基新材料研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二、指南内容
1.项目名称
万吨级碳化法制备红矾钠关键技术及铬基新材料研发
2.项目总体目标
完成碳化法制备红矾钠核心技术与关键装备开发,实现年产3万吨级碳化法制备红矾钠的稳定生产;同时开发出基于羰基铬的新型红外化学传感器以及铬基透波复合材料、微叠层复合材料等铬基新材料,为研制高效高可靠的航空及航天器关键材料提供技术支撑。
3.项目课题分解
本项目设置课题2项。
课题一:万吨级碳化法制备红矾钠核心技术与关键装备开发
课题研究内容:
(1)碳化法制备红矾钠核心技术:工业尾气中二氧化碳回收与提高碳利用率技术,碳酸氢钠在焙烧过程中循环利用、碳化晶种技术、多级碳化工艺条件和碳酸氢钠分离技术;碳化法制备红矾钠工艺参数优化、节能减排、清洁化生产技术。
(2)红矾钠碳化关键装备:高效率、性能稳定的碳化装置、过滤装置和二氧化碳回收、存储装置以及配套自动控制系统的研制。
(3)碳化法制备红矾钠产业化示范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万吨/年碳化法制备红矾钠生产工艺,包括工艺技术软件包、设备设计、操作运行及应用技术在内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标准。
课题考核指标:
(1)建立3万吨/年碳化法制备红矾钠装置,铬酸钠碳化率达到95%,吨红矾钠纯碱消耗降至350kg,减排二氧化碳500kg,生产成本降低20%。
(2)实现3万吨/年碳化法制备红矾钠生产工艺的稳定运行,与传统工艺相比,实现副产碳酸氢钠全部循环利用,无含铬芒硝排放。
(3)形成碳化法制备红矾钠关键设备设计和运行规范,并制订相关工艺技术和产品标准。
课题二:铬基新材料研究
研究内容:
(1)基于羰基铬的红外化学传感器:研究Cr(CO)3与设定的有机体系的配位反应机制,探索羰基金属参与调控主-客体作用的条件、规律及可控方式,对目标离子具有特异红外响应的传感器结构及传感器研制。
(2)铬铝镍微叠层复合材料:磁控溅射及电子束蒸发方法制备Ni3Al/NiCrAl和Ni3Al/Cr3C微叠层,材料的相组织,相应材料的高温特性以及基体与微叠层结合界面及其力学性能,以及铬铝镍微叠层应用技术。
(3)铬基透波复合材料:高吸收电子铬基材料溶液的制备、固化及热处理工艺,铬基材料与纤维复合工艺用胶连剂和保护膜材料,铬基材料与纤维的复合工艺与固化工艺,复合材料的高温化学稳定性及力学性能,铬基复合透波材料的透波性能研究。
考核指标:
(1)基于羰基铬的红外化学传感器的研究,性能指标达到:对铅、汞、铬等有害重金属阳离子的下限检测浓度达到10-6 mol·L-1;对醋酸根、草酸根等有机阴离子和氟离子、氯离子等卤素离子的下限检测浓度达到10-8 mol·L-1,研制100套红外化学传感器应用于市场并形成1000套的生产能力,制定相关产品标准。
(2)铬铝镍微叠层复合材料研究,性能指标达到:结合强度≥25MPa,700-1000℃时断裂韧性≥1.5MPa·m1/2、弹性模量≥80GPa、高温氧化速度≤5×10-12g2·cm-4·s-1、拉伸强度≥250MPa、抗拉强度≥500MPa、抗张强度≥300MPa,完成微叠层复合材料产品10件,形成中试规模生产能力。
(3)铬基透波复合材料研究,性能指标达到:20℃温度下抗弯强度≥120MPa、抗压强度≥100MPa、抗拉强度≥95MPa、介电常数<3.7(频率1-10 GHz)、介质损耗<1.5×10-2(频率1-10 GHz);1000℃温度下抗弯强度≥50MPa、抗压强度≥50MPa、抗拉强度≥20MPa、介电常数<4.3(频率1-10 GHz)、介质损耗<3×10-2(频率1-10 GHz),开发2种铬基(低、高温)透波材料,形成中试规模生产能力。
4.项目经费来源及构成
本项目国拨经费控制数为2700万元,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
5.说明:
(1)本项目支持年限不超过3年。
(2)本项目申请必须针对项目整体申报,编写《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针对某一课题的申请将视为无效申请。
(3)本项目须由企业牵头,与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等联合申请。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本项目的团队由申请单位自行组成(同一申请单位只能参加一个申请团队),并明确项目牵头单位、项目申请负责人和课题依托单位、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单位与联合申请单位应签订研究开发合作与知识产权分享等相关协议。
2.申请者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过去两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大学、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中方控股的企业法人。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联合申请。
3.项目召集人和课题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55岁(含)以下(按指南发布之日计算);
(3)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4)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5)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项目申请负责人应为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具有相关工作背景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
4.项目、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违反以下限项申请的规定:
为保证科研人员能够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国家科技计划实行限制申请及承担课题数量规定。每人同期只能主持1项国家主要科技计划(包括863计划、973计划、支撑计划)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主要科技计划课题数(含负责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2项。申请者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申请,且在同一批发布的申请指南中只能申请1项863计划课题或项目。
5.项目和课题申请经费不得高于申请指南规定的国拨经费控制额,并应按照申请指南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及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6.申请者要遵守科学道德,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填写项目申请书,保证项目申请书的真实性,避免出现夸大和不准确的内容。同时,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项目进行重复申请。863计划对申请者在申报过程中进行信用记录,对于故意在课题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的,一经查实,记入信用档案,并对单位在两年内取消其申报863计划资格、对个人在三年内取消其申报863计划资格。
7.申请程序和要求:项目申请采取网上集中申报。申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网址为program.most.gov.cn。有关申请的程序、要求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十一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申请指南》。
8.项目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13日17:00时。
9.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卞曙光 010-88372105
蒋志君 010-68338939
电子邮件:jeanbsg@htrdc.com
科技部863计划新材料领域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