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05-1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国科发政〔201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党委宣传部、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解放军总政治部办公厅: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确定的重点任务,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进科普事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工作中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时代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科技部、中宣部和中国科协决定,授予171个单位“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见附件1),授予272名个人“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见附件2)。希望受到表彰的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开拓创新,在科普工作中不断做出新的成绩。
广大科技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开创我国科普工作新局面,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 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科学技术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 国 科 协
二O一O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