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交通处计划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0-12-2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高技术中心”)为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科技部赋予高技术中心的职能,经研究,拟公开招聘交通处计划管理工作人员1名(十级专业技术岗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二、招聘岗位的职责及基本条件
交通处计划管理岗位(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从事交通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等工作。
岗位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以及调研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车辆工程相关专业工学博士学位;
(4)把握和了解国内外汽车行业发展动态,具有5年以上科技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6)具有北京市户口。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1、自愿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于2011年1月6日17时前将《应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包括简历、2寸免冠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等的电子版)用电子邮件发送至高技术中心,电子邮箱:maling@htrdc.com。
2、资格审核。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选择考试人选,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和中心主页(www.htrdc.com)公布参加笔试的人选名单和笔试时间、地点。
3、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对通过笔试者,按1:5的比例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需提交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1份复印件。
4.考核。对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高技术中心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5.身体检查。
6.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7.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按时限要求填报《应聘报名登记表》,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笔试人选和笔试时间、地点将于2011年1月12日前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和中心主页(www.htrdc.com)公布。面试人选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每届聘期为3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玲
联系电话:010-68339089
电子邮箱:maling@htrdc.com
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