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科普优秀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国科政函〔20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科技主管部门,总政治部宣传部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1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部署,为办好2011年科技活动周示范和集中展示活动,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将组织开展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推荐和全国科普影视巡演活动。为开展好上述两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科普图书指在新闻出版机构登记、有正式书号的作品(含译著和再版图书),原则上应是2001年后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
影视作品指由机构或个人制作,拥有知识产权的电影、电视和动画片等。
二、推荐要求
1. 作品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2. 作品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
3. 作品形式活泼、内容丰富,为公众所喜闻乐见。
4. 作品具有原创性。
三、推荐方式
1. 请各地各部门推荐优秀科普图书和影视作品5-10部。
2. 由推荐单位填写《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科普作品2份(套)。
3. 推荐截止日期:2011年4月30日。
四、评议办法
由科技部政策法规司、中宣部宣教局、中国科协科普部组成的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议小组,对推荐科普作品进行评议,确定一批优秀科普图书和优秀科普影视作品。公示无异议后将被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由组委会办公室颁发证书并向社会推荐。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侯长革、邱成利
联系电话:010-58881712、58881782
传 真:010-58881783、58881766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政策司
邮 编:100862
附件: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