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1年度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复核专家答辩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0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国科高函【2011】21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计划单列市科技局:
根据《关于做好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复核工作的通知》(国科高函[2011]14号)的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的复核工作,经研究,采取专家答辩会方式进行复核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1.经认定的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以下简称为“原认定基地”),共19家。
2.依据《关于公布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011年度复核结果的函》(国科高函[2011]200号),调整的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以下简称为“新调整基地”),共29家。
二、评审要求
1.原认定基地
每个单位汇报8分钟,答辩5分钟。重点汇报产业化基地的基本概况、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成效、骨干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政策措施等。
2.新调整基地
每个单位汇报5分钟,答辩5分钟。重点介绍产业化基地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现状、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三、汇报材料
1.书面材料。一式十份,5000字左右,不得过度装订。
2.答辩PPT,提交电子版。
3.统计数据。提交相关数据,一式两份,加盖管理机构公章。
四、会议安排
1.时间:2011年10月22日,21日14时至18时报到。
2.地点:成都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58号,电话:028-87649999)
3.联系人:戴婷婷、薛强,电话:010-58881560、58881565。
五、其他事项
1.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局,组织相关产业化基地按时参加答辩。
2.各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汇报时间。
3.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参加名单
2.基本情况和统计数据表
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1:
参加名单
一、原认定基地
1. 北京中关村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2. 北京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3. 天津泰达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4. 哈尔滨国家现代服务业新媒体产业化基地
5. 上海国家现代服务业钢铁物流产业化基地
6. 常州国家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化基地
7. 常州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8. 杭州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9. 杭州国家现代服务业数字卫生产业化基地
10. 福州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11. 广州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12. 东莞松山湖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13. 佛山顺德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14. 成都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15. 贵阳国家现代服务业数字内容产业化基地
16. 乌鲁木齐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17. 大连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18. 宁波国家现代服务业创意设计产业化基地
19. 青岛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二、新调整基地
1. 北京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
2. 北京国家现代服务业数字媒体产业化基地
3. 天津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4. 沈阳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
5. 上海国家现代服务业信息安全产业化基地
6. 上海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7. 上海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
8. 上海国家现代服务业数字媒体产业化基地
9. 无锡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10. 杭州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11. 济南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12. 郑州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
13. 武汉国家现代服务业信息安全产业化基地
14. 武汉国家现代服务业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化基地
15. 长沙国家现代服务业数字媒体产业化基地
16. 广州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
17. 广州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18. 成都国家现代服务业信息安全产业化基地
19. 成都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20. 成都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
21. 成都国家现代服务业数字媒体产业化基地
22. 昆明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
23. 昆明国家现代服务业物流产业化基地
24. 昆明国家现代服务业金融电子产业化基地
25. 西安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
26. 西安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27. 青岛国家现代服务业数字化家电产业化基地
28. 深圳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29. 深圳国家现代服务业工业设计产业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