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3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7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国科发政〔2013〕4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总政治部办公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共创美好幸福生活,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决定,2013年继续举办全国科技活动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13年科技活动周以“科技创新·美好生活”为主题,定于5月19—25日举办。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围绕“科技创新·美好生活”主题,今年科技活动周在活动内容上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通过展示提振民族信心、支撑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的重大科技成果,促进公众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二是针对食品安全、生态环保、应急避险、低碳节能、健康生活等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普及科技知识,增强科技意识;三是动员高层次科技人员开展科普活动,组织高端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亲身体验科技活动,激发创新创造兴趣;四是推出一批影视剧作、动漫游戏、科普图书、展教用品等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科普产品,增强科普活动乐趣,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在活动形式上要力求创新,突出新颖性、互动性和实效性。在总结和提升已有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的活动形式基础上,今年要进一步使科技活动重心下移、服务基层;进一步增强活动的趣味性和科学性,吸引公众参与;进一步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传播作用,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需求,突出区域特色和行业优势,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三、重大示范活动安排
今年科技活动周期间,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将联合有关地方,举办以下重大示范活动。
1. 北京大型科普博览。包括科技让国家更富强、科技让城市更美丽、科技让生活更美好、国际科普产品体验等8个板块,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由组委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
2. 网络科技周。依托中国科普网,集成科技周的活动与科普资源,借助网络开展科普活动,具体包括科普产品展示、优秀科普作品网上评选、热点问题专家谈、科普影视展播、地方和行业科技周动态等板块内容。由组委会办公室和科技日报社主办。
3. 科技列车湘西行。组织有关单位和科技、卫生等专家,通过科普宣传、科技咨询、科技示范、讲座培训、医疗服务等形式,开展科技服务活动。由科技部等部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
4. 流动科技馆进基层。组织流动天文馆、流动眼病筛查科普宣传馆、流动消防科技馆等高端科普资源,赴部分县市开展科普巡展与互动活动,把大城市的优质科普资源送到基层。由组委会办公室和有关地方科技厅联合主办。
5. 青少年“未来工程师”竞赛。活动分航天器探月归来、排雷机器人、木梁承重、投石车设计与制作、安全校车设计与制作、计算机三维设计六个专题。各地选拔出优胜者在科技周期间举行总决赛和成果展示,并开展“创意工程”和“机器人”主题日活动。由组委会办公室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联合主办。
6. 长三角科技博览会。在浙江海宁举办,集中展示长三角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产学研合作成果,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展示国际动漫产品,促进人才项目对接,提升长三角地区创新能力。由科技日报社主办。
7. 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活动。组织全国1000余家科研机构和大学在科技周期间开放科研实验设施,讲解相关科技知识,让公众走进科学殿堂,近距离接触科研活动,感受科技创新的魅力。将开放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通过报刊和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告,方便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参观学习、体验,原则上要求每个地方组织20家以上单位参与开放活动。由组委会联合各地方举办,科技周结束后,组委会将向参与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8. 万名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动员组织科技专家、科普志愿者等万余名科学使者,到中小学校举办科普讲座,指导科学实验,到社区宣讲科学文明生活知识,原则上要求每个地方组织300人以上。由组委会联合各地方举办,科技周结束后,组委会将向参与活动的科学使者颁发荣誉证书。
9. 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介。开展第三次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介活动,通过公众网络评选、专家咨询评议等形式,评选出一批优秀科普作品,集中向社会推介,引导公众读好书。由科技部主办。
10. 媒体科普传播专题活动。通过广播电视专题片、报刊网络专栏、科普公益广告、手机报、微博、科普短信、移动视听传媒等开展科普专题活动。由组委会联合各地方举办。
四、有关要求
1.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集成资源,充分发挥各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编制活动方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切实把科技活动周抓实办好。
2.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各地各部门科技活动周的安排要本着勤俭、务实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3.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组织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深度报道,及时全面地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提高科技活动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各地各部门科技活动周的相关动态信息及影像资料,请及时提供给中国科普网(联系人:朱丽 电话:010-58884169,15010333487 邮箱:kepuwang@126.com QQ:2534709231)
4.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次科技活动周的总体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总体方案,策划重点活动项目,配合组委会做好相关重点示范活动。请于2013年4月20日前,将2013年科技活动周方案、重点活动项目备案表(附件1)、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附件2)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送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统一汇总整理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请于6月30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总结、参与万名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活动人员信息表(附件3)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各地上报材料由科技厅(委、局)负责汇总填报。
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 朱敏,邱成利
联系电话:010-58881772,58881767
传 真:010-58881766
电子信箱:kjhdz@most.cn
地址邮编: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 100862
中央宣传部宣教局 邓杨
联系电话:010-63094459
传 真:010-83087794
中国科协科普部 吴小林
联系电话:010-68571988
传 真:010-68571886
附件:1. 2013年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备案表
2. 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3. 参与万名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活动人员信息表
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