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4年度中荷主题科研合作计划(JSTP)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和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合作与交流谅解备忘录》,为推动中荷优先领域科研合作,中国科技部与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等机构联合启动2014年度中荷主题科研合作计划(JSTP:Joint Scientific Thematic Research Programme)的项目征集工作。
一、申报说明
1、中荷主题科研合作计划旨在通过中荷双方共同资助高水平的联合科研项目,推动优先领域内的中荷科研合作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中荷主题科研合作计划每年确定不同的优先合作领域,并在该领域内联合启动公开项目征集。
2、经中荷主题科研合作计划项目委员会确定,2014年度JSTP合作项目征集领域为“智慧城市,智能能源”(Smart Energy in Smart Cities),具体领域包括:
· 节能型城市的建设以及智能电网的应用(如替代能源和节能型建筑的应用等);
· 城区的节能改造(如可再生能源的整合、有效利用和智能管理等);
· 大规模供暖或制冷系统的应用(如地下储能系统和与其他城市功能的集成等);
· 节能型工业园区的建设以及工业企业冷热盈余的有效利用。
3、根据中荷主题科研合作计划协定,计划中方合作伙伴包括中国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科技部接受中科院和社科院系统以外单位的项目申请,并对入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中科院、社科院下属单位向中科院国际合作局或社科院国际合作局提交项目申请,由中科院或社科院提供资金支持。
4、双方申报单位需已有一定合作基础,项目应于3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5、荷方2014年度JSTP合作项目总预算为160万欧元,总共计划资助5个联合研究项目(包括中科院、社科院合作项目,单个项目30万欧元左右)。中方计划资助项目数目相仿,请各有关单位酌情申报。
6、各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初选,各部门最终推荐不多于2个项目申请。
二、申报方法
1、中国科技部和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荷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分别向中国科技部、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提交申请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荷方采取网上申报(www.nwo.nl/jstp)。
3、中方申报采取离线方式。
请填写附件中的项目信息表。
请从“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 (www.istcp.org.cn)的“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2014年)”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版,向项目推荐部门说明为政府间项目建议书,经其审核盖章(一式一份)后,统一报送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只接收EMS快递)。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指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中央级研究院所可直接申报项目。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的项目在评审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zs_ozc@most.cn,邮件主题格式为“JSTP-项目单位-项目名”。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26日。
2、科技部将根据2014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
3、中荷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双方将根据评审结果共同协商和确定2014年度JSTP计划支持的项目。执行通知将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鑫 戴骞
电话:010-58881351 传真:010-58881354
电子邮件:hzs_ozc@most.cn
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
邮编:100862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