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国与新西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2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根据《中国-新西兰科学技术合作五年路线图协议》和第三届中新科技联委会会议纪要,为促进和支持中新两国科技创新及产业化合作,中国科技部与新西兰商业、创新与就业部自即日起联合征集合作研究项目建议。项目征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先领域
根据双方协商,本次项目征集优先领域为食品安全与食品保障和水资源领域,具体子领域如下:
食品安全与食品保障领域:
· 饲草管理合作
· 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指标
· 农场与果园系统中农业化学品的合理使用(即减少农药和化肥用量)
· 创新的农场与果园系统
· 动物虫害的治理,尤其是啮齿类动物
· 食源性危害的风险概况、评估和成因分析
· 食源性危害和营养素的暴露评估
· 改进食源性致病菌的检测和亚型分析方法
· 食物链中致病菌的控制方法和策略
· 食品供应链与食品品质损失
该领域最多支持1个项目。
水资源领域:
· 了解重点地区的水文联系,如在各种尺度下土壤水、地下水和地表水之间的联系以及水文系统对环境变化的敏感性
· 确定环境的生态复原能力和承载力
· 将水资源作为环境系统的一部分来考虑土地使用和管理对水质和水量的影响,包括缓解水资源供给压力和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
· 减少农业化学品进入水文系统
· 修复退化的水文系统和水生系统
· 水资源分配的方法学及手段
该领域最多支持1个项目。
中方对上述每个项目资助预算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二、申报要求
1、本轮项目征集面向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应用前景、社会效益良好并为两国产业发展带来共赢的合作研发项目。
2、合作研究内容应有较高的创新性。
3、双方合作团队均需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需明确双方各参与单位在合作研发中的贡献和分工。
4、合作双方已经签署了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其中必须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或双方另行签署专门的知识产权协议。
5、鼓励产学研结合,双方合作团队中均需有至少一家学术单位和一家企业参与,中方企业需配套资金。
6、项目应于3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申报方法
1、项目申报单位需分别向本国的项目征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单方申报项目无效。中方向科技部提交申请,新方向商业、创新与就业部提交申请。
2、中方申报采取离线方式。中方征集部门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项目申报单位可从“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www.istcp.org.cn)的“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2015版).pdf”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新方项目申报单位可参看网址http://www.mbie.govt.nz/ 。
3、中方提交的建议书中项目名称、合作单位及负责人等信息必须与新方合作伙伴申报内容一致。
4、中方项目申报单位请将填报材料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经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美大处,并将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发送至lin@cstec.org.cn。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同时请将本通知附件《项目建议书信息表》填好并发送电子版至上述邮箱。
5、项目组织推荐部门指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
四、申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5日。
2、中新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中国科技部将根据2014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同等情况下,国合基地申报的项目优先考虑。
3、评审结束后,双方将共同协商确定支持的项目。立项通知将于2015年初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美大处 李宁
电话:010-68598012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美大处 段予莹
电话:010-58881335
传真:010-68523836
电子邮箱:lin@cstec.org.cn
纸质填报材料请报送至: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美大处 李宁 收
邮编:100045
附件:项目建议书信息表
国际合作司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