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03-2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中震防发〔2014〕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震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震局、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国家地震科学技术发展纲要(2007-2020年)》,增强全社会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不断提高全民防震减灾科学素质,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科学普及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国地震多、强度大、分布广,地震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国内外防震减灾经验表明,拥有地震忧患意识和防震减灾技能的社会公众,能够主动做好震前防御工作,从容应对突发地震事件,自觉维护地震灾区社会秩序,积极协助政府有效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工作,对于全面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科学素养,弘扬防震减灾先进文化,促进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实现对突发地震事件的主动防灾、科学避灾、有效减灾,具有重要意义。
二、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防震减灾工作部署,坚持主动、稳妥、科学、有效的原则,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示范引领,深入持久地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工作,持续增强防震减灾科普工作能力和全民防震减灾科学素养,大力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均等化,形成主动防灾、科学避灾、有效减灾的社会环境,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相统一;坚持日常宣传与应急宣传、阵地宣传与流动宣传、知识传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坚持科学普及、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促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相协调。
三、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全民素质教育体系,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军营,坚持不懈的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利用国家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科普日等重要时段和活动,通过科技咨询服务、发放科普资料、举办知识讲座和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防震减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地震基本知识、监测预警知识、震灾预防知识、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科学素养。
(二)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建设
创建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到2020年前,建成100个国家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建成1000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基地。继续发挥各类科技馆、科普展馆、青少年宫、农村和社区科普活动站(室)、地震观测台站、地震遗迹遗址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功能。中国地震局、科技部等部门共同制定国家防震减灾科普基地指标体系和认定管理办法,指导各地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建设工作。各省地震、科技等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要求,推进当地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创建工作。加强防震减灾流动科普阵地建设,提高防震减灾科普的覆盖面,促进城乡防震减灾科普服务均等化。
(三)发挥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和活动的作用
把防震减灾科普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示范县(区)、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充分利用“院士专家西部行”、 “院士专家科普巡讲”、“科技列车行”、“科学使者校园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农家书屋”等平台,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工作深入开展。
(四)繁荣防震减灾科普作品创作
推进防震减灾科技成果转化,形成满足各族群众、不同年龄层次和不同受众群体的系列化、高水平防震减灾科普作品。完善防震减灾科普产品市场化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科普产品的开发与制作,举办产品博览会、交易会,建立产品交易平台,及时发布防震减灾科普产品需求信息。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作品比赛、优秀作品推介活动。
(五)增强大众传媒防震减灾科普传播能力
发挥电视传媒、广播传媒、平面传媒优势,促进集中宣传、日常宣传和应急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发挥互联网、移动电视、手机等新兴媒体在防震减灾科普中的作用,不断提升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网络传播水平。加强大众传媒从业人员的防震减灾业务培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工作者与媒体的交流互动,提高媒体防震减灾科普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媒体沟通协调机制,做好地震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
(六)开展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有计划地组织举办培训班、进修班、经验交流、应急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震后应对与处置决策能力,提高各类人员抢险救灾、防震避险、自救互救、心理救治等基本技能,提高农村工匠地震安全农居建造技能。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创建具备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咨询平台,开发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知识测试、游戏软件,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七)完善地震应急科普宣传机制
制定地震应急科普宣传预案和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完善突发地震事件应急科普工作机制。运用现代应急管理理念,开展应急科普的理论探索和相关技术开发,提高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科普专业化水平。储备应对突发地震事件的科普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批专业化的应急科普资源开发、集成及配送等机构,丰富应急科普资源总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网络应急科普资源合作共享的模式,推动网络应急科普资源的共享。
(八)强化国际科普交流与合作
学习国外先进的科普理念,引进国外先进的展教用品等优质科普资源,为公众提供优质科普服务,带动我国地震科普能力的提高。支持我国优秀的科普展品、作品走向世界。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馆展教具交流与互展活动,鼓励两岸三地的地震科普人员进行学术交流与专题研讨。广泛开展地震科技夏令营、冬令营等青少年科普交流活动。
(九)加强防震减灾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将防震减灾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纳入防震减灾人才培养规划中统筹考虑,为防震减灾科普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整合、协调现有科普队伍,引进和培养新闻传播、科普教育、艺术设计等专业技术人才,逐步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精干高效的科普宣传团队。通过项目合作、培训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专职人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支持专家学者、鼓励离退休科技工作者从事科学普及工作。建立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积极参加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等工作。建立能够长期深入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的科普宣传队伍。
四、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正确认识我国多震灾的基本国情,把防震减灾科普能力建设纳入国家防震减灾重大工程、科研项目和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计划。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完善地震、科技部门之间防震减灾科普协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
(二)完善政策保障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的良好氛围。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配套法规制度建设,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在防震减灾科普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研究制定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工作、推进科普资源共享共建等的相关政策。
(三)健全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应将防震减灾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增长,为防震减灾科普工作长期持续开展提供必要保障。各级地震、科技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地方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防震减灾科普工作所需经费。进一步完善捐赠公益性防震减灾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和相关实施办法,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防震减灾科普工作。落实国家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政策,对境外单位向境内科普单位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政策。
(四)强化考核评估
尊重国际标准,结合我国国情,在《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中确定公民应具备的防震减灾科学素质内容,建立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科普发展和科学素质实施的监测指标体系,进行评估和考核。建立科普活动实施效果评价机制,加大对防震减灾科普工作表彰和奖励力度,形成对科普活动的良好导向。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相关行业政策和激励制度,支持防震减灾科普事业发展,鼓励、扶持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活动。
中国地震局 科技部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