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国科政函〔2014〕7号
各直辖市科委,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4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要求,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决定组织举办“科普讲解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目的。
活动以“科学生活 创新圆梦”为主题,旨在通过大赛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为全国科普传播者、讲解人员和科普志愿者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提升各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的科普传播能力,推动科普事业发展。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广州科普基地联盟、广东科学中心。
三、赛事安排。
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 预赛时间:2014年5月1日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及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
2. 决赛时间:2014年5月23-25日。决赛地点在广东科学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广州市大学城西六路168号)。
有关讲解大赛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 各市自愿组织报名参加。4个直辖市、决赛所在地广州市各推荐6名,其他城市不超过3名。邀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手参加决赛。
2. 参赛要求。参赛选手为从事科普讲解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员工或兼职讲解人员。同时,欢迎其他科学传播爱好者(职业年龄不限)参赛,均可在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报名。比赛时使用标准普通话。
3. 经费。各参加决赛选手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不需交纳其它参赛费用。专家聘请、参赛场地租赁、设备配置、餐饮、人员保障等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承担。
4. 推荐专家。各市可向主办单位推荐1-2名评审专家。专家推荐表见附件3。
5. 报名时间及要求。预赛安排由各市自行决定。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应在5月5日之前完成报名。
6. 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州科普基地联盟:孙琦、罗婉艺
电 话:020-39348140、39348045
传 真:020-39348688
手 机:13570422315、13660677212
邮 箱:14331753@qq.com、1850666282@qq.com
联系人: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王冠、张旭春
电 话:010-58881772,58881783
传 真:010-58881766
附件:1. 首届“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
2. 首届“科普讲解大赛”选手参赛报名表
3. 首届“科普讲解大赛”评审专家推荐表
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