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研条件领域2015年度备选项目网络视频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6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国科财便字[2014]102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各项目推荐单位、各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研条件领域2015年申请项目受理和形式审查工作已结束,经研究决定,委托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备选项目的评审工作。本次评审以视频答辩方式进行。现将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 评审时间。评审将于2014年6月30日至7月1日进行,根据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评审组,聘请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2. 答辩地点。视频方式答辩的项目分别安排在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所在省(区、市)(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室参加答辩。
3. 评审安排。每个项目的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安排将电话通知相关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2)。视频评审答辩室地址由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在其网站公布。
请及时关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网站,并提前主动与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
4. 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名单将于2014年6月26日17:00前在科技部(www.most.cn)和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ww.acca21.org.cn)网站予以公布。
二、答辩要求
1. 评审专家将就项目的重要性、可行性、技术路线的可行性、研发团队科研能力、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的研发资质、经费需求的合理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判。评审专家审阅项目申报书和PPT介绍材料,并在答辩过程中就上述评审内容进行提问。
2. 每个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其中项目汇报时间为20分钟(由答辩人自行播放PPT文件),回答专家提问时间为1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委提问。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3. 视频答辩人员应按照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提前报送PPT文件。
4. 请视频答辩人员按照答辩时间安排提前1小时抵达指定的视频答辩地点,服从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5. 原则上,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不得超过5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
6. 请参加视频答辩的答辩人提前一天与当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人取得联系,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如未能按时参加答辩,将视为自动放弃评审,不再另行安排答辩评审。
三、视频评审环境
1. 视频评审分设视频评审会议室与视频答辩会议室,评审专家与答辩人分别位于视频评审会议室与视频答辩会议室。
评审会议室内有计算机终端、大屏幕和扩音系统等设备,分别显示项目申报材料和答辩会议室的实时情况。答辩会议室内设有摄像设备、扩音系统和大屏幕,答辩人员通过麦克风回答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答辩会议室不显示视频评审会议室的图像,大屏幕在答辩结束5分钟前开始进行结束提示。
2. 因意外情况造成视频评审系统无法连接时,将启用应急措施,采用电话音频系统继续答辩,答辩时间不做调整。
3.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我们将在评审会议室全程录音、录像,作为监督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
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将取消承担支撑计划项目资格。
联系方式:谢 茜 010-58884882,常 影 010-58884887
附件:
1. 网络视频评审会议各项目答辩时间安排表(按分组)
2. 网络视频评审会议各项目答辩时间安排表(按地区)
3. 相关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