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人口与健康领域2015年度第二批备选项目视频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06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各有关申报项目技术负责人:
受科技部社发司委托,我中心将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人口与健康领域2015年度第二批备选项目进行视频评审。经研究,定于2014年8月8日召开视频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评审时间。评审将于8月8日进行,根据项目指南技术方向共设立2个评审组(见附件1),请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2.评审地点。评审采取网络视频评审的方式进行,按照属地化原则,项目申报单位在所属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设置的视频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评审专家在我中心组织的视频答辩会议室参加评审。
3.答辩安排。每个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30分钟,主要包括三个环节:评审专家核对答辩人身份、答辩人汇报、评审专家提问,其中,答辩人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回答专家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4.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名单将于2014年8月6日17:00前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和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网站(www.cncbd.org.cn)予以公布。
5.应急措施。因意外造成视频评审系统无法连接时,将启用应急措施,采用电话音频系统继续答辩,答辩时间不做调整。
二、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一)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工作要求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协助我们组织好视频评审工作。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1.请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指定的评审工作人员和网络技术人员在评审期间保持通信畅通,做好答辩的安排协调和技术保障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现场解决。
2.请各地方视频答辩室保证设备支持发送双流。
3.根据答辩安排,请提前一天与参加视频答辩的项目申报单位联系,确认具体答辩地点和时间,保证答辩人员能按时参加答辩。
4.请指定专人管理各视频答辩室,并组织好参加视频答辩的单位按照答辩安排和答辩要求参加答辩,维持答辩现场的工作秩序,做好答辩人员的接待和服务工作,保证答辩工作顺利进行。
5.因意外情况造成视频评审系统无法连接时,将启用应急措施,采用音频系统继续答辩。请在各视频答辩评审会议室设置直拨电话一部,供应急使用。
(二)项目申报技术负责人要求
1. 项目技术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若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并盖章,于答辩前2日提交我中心联系人。
2.严格按照预定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答辩日程见附件2)。建议每个项目的答辩人员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请各项目技术负责人于2014年8月6日17:00前,将PPT文件电子版发送生物中心相关联系人和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人(文件名以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命名)。
4.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资格。
5.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落实答辩事宜。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
方向 |
联系人 |
电 话 |
邮 箱 |
1 |
雾霾(空气颗粒物)健康防护产品评价研究 |
朱 敏 |
010-88225128 |
zhumin@cncbd.org.cn |
2 |
喀斯特山区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关键技术 |
李冬雪 |
010-88225159 |
lidx@cncbd.org.cn |
特此通知。
附件:
1. “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人口与健康领域2015年度第二批备选项目视频评审分组
2. “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人口与健康领域2015年度第二批备选项目视频答辩日程
3. “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人口与健康领域2015年度第二批备选项目视频答辩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