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ITER计划专项(国内研究)2015年前三年及2013年后三年立项项目(课题)预算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7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国科资便字[2015]54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首席科学家: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结合2015年度ITER计划有关工作部署,现将2015年度ITER计划(国内研究)项目(课题)预算书预编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2015年ITER计划国内研究新立项项目(课题)前三年及2013年ITER计划国内研究立项项目(课题)后三年预算。
二、编报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项目首席科学家应协助项目承担单位,结合项目总体任务安排,组织课题承担单位开展课题预算书的编报工作,并负责课题预算书的审核工作和课题启动后的管理与监督。课题负责人应会同本单位财务部门,在学习掌握专项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认真填报课题预算书,确保填报内容详实、准确。
2.课题经费支出按经费支出科目填报,专项经费支出参照评估核定建议数填报(评估建议数见系统)。课题承担单位需对课题预算安排中的支出内容及用途进行详细说明。
3.课题预算书中列示的合作研究单位应与课题预算申报保持一致,并对合作研究相对应部分的任务分工及经费分解内容做出详细说明。
4.项目起止时间应当与项目任务书保持一致。
三、编报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逐层汇审”原则组织预算书编报。
1.课题承担单位作为课题预算书的编制单位,可通过www.nstf.org.cn下载2015年ITER计划国内配套研究项目(课题)预算书填报系统软件,进行预算书填报,使用原预算申报时下发的课题用户名称和口令登陆系统。课题预算书填报完成后,通过填报系统提请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首席科学家审核、汇总(预审阶段)。
2.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首席科学家负责课题预算书中课题任务分解、课题合作研究单位分工,课题预算支出内容及自筹经费安排情况的审核汇总工作,审核汇总完成后,通过填报系统提请科技部审核(二审阶段)。
3.科技部二审通过以后,课题承担单位打印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签章后报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对课题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打印项目材料(一式五份),按项目课题顺序装订,签章后寄送科技部。
4.科技部对预算书进行审核并签章,返还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课题)预算书一式三份(含课题承担单位一份)。
5.项目承担单位及课题承担单位,可通过填报系统及时了解科技部审核情况。
四、时间节点安排
2015年4月7日17:00前,项目承担单位完成课题预算书网上审核,并网上提交科技部审核(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2015年4月15日17:00前,科技部完成全部网上审核工作。
2015年4月21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预算书的打印、装订、签章及报送工作。
五、其他事项
此项工作具体委托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承担。
联系电话:010-88301360转629、010-88301451
联系人:王博雅、赵心宇
寄送地址: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评估二处 邮编:100044
技术支持: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信息技术研究所
联系电话:010-88659000-5、010-84263636-8037
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