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四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5-06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发布机构 * > 信息通信发展司 点击:
工信厅通信函〔2016〕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
现将2015年全年及四季度全国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年情况
2015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从业意识显著增强,通信工程建设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认真组织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年开展工程实体抽查3128项,发现问题224项,已责令相关企业完成整改。各基础电信企业不断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通报问题的整改,积极开展质量监督申报和备案,全年共申报质量监督项目99201项,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21266项。
(二)四季度情况
31个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均报送了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情况(详见附件1),电信企业共申报质量监督项目32949项,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6423项,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工程实体抽查项目946项,抽查发现问题76项(含抽查电信企业集团公司项目,详见附件2)。
本季度发生一起较大通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015年10月21日,海南邮电建设四方联营公司在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承担广东联通茂名分公司的架空光缆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人员未按规范操作且未采取保护措施,架空钢绞线与电力线接触导致2名施工人员当场触电死亡,另外1名施工人员触电受伤在送往医院急救途中死亡。目前,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正配合茂名市人民政府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待作出正式处理结果批复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调查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四季度情况看,发现问题的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问题
一是蓄电池组电源线正负标识不正确,机柜、设备架、蓄电池架未按要求进行抗震加固,基站交流配电柜未设置第一级浪涌保护器;二是基站室内机柜、设备电源未按要求进行防雷接地,防雷引流镀锌板或接地扁钢焊接不符合要求;三是光缆入局孔洞未进行防火封堵,光缆与电力电缆交越未采取保护措施,光缆加强芯和浪涌保护器未按要求接地;四是室外机柜基站箱门未关闭,市电引入未设置电力警示牌,人孔内管道距顶部间距不符合要求。
(二)相关企业的问题
一是电信企业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按规定进行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未按规定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费数额或支付方式,将工程发包给不具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二是设计企业在设计文件中未按规定计列安全生产费,对抗震、防雷、接地等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进行说明,不能有效指导施工;三是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考核,未就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施工企业超资质等级承揽工程;四是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安全生产考核,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存在的问题未提出整改意见。
(三)抽检材料和设备的问题
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在进行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联合检查过程中,随机抽取了工程中使用的部分材料和设备,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依据相关产品标准进行检测。全年共抽检51批次,未达到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或设备25批次,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绞电缆导体直径、护套厚度不符合标准;阻燃软电缆、蝶形光缆阻燃性能不符合标准;室外接头盒密封性能和机械性能不符合标准;光纤连接器和软跳纤的端面几何尺寸不符合标准;设备机柜内未按标准设置接地铜条及接地标志等(具体见附件3)。
三、第三季度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要求存在问题的5个省公司进行逐项整改,对涉及的参建单位督促其整改,16个工程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要求各单位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完善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通信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对存在问题的8个省公司明确了整改要求,17个工程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成。为有效提升通信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要求各单位从源头对设计质量进行把关,明确设计管理职责分工,加强对制度建设、项目实施和工程实体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实行逐级备案,有效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费的使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施工安全零事故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基本目标。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存在问题的8个省分公司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19个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要求各单位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强制性标准,不断完善项目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四、相关要求
2016年,各通信管理局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信息化管理,督促电信企业(含铁塔公司)使用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进行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抽查力度,每季度至少报送2项实体抽查工程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查处,同时,要做好问题项目的后续跟踪和督促整改工作。
各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规范工程管理制度、基本建设程序,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类问题的反复发生。同时,要强化对工程中使用材料、设备的到货检测,加强对供货企业的违约失信考核。各集团公司总部应于4月22日前将《2015年四季度抽查工程项目发现主要问题汇总表》(附件2)所列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总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下季度通报整改情况。
附件:1.附件1-2015年四季度全国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情况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