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运行局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监察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建设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审计厅(局)、国资委(局)、物价局、检验检疫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办、纠风办、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
按照国务院、中央纪委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已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定于2010年6月24日召开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中纪发[2010]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6号)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2010年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对2010年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于2010年6月24日下午3时开始,会议时间1小时左右。会议的主会场设在中国联通北京公司长话大楼电视电话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97号北门进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在地设分会场。请各地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确定会场地址。
三、会议议程
会议由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屈万祥同志主持。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李毅中同志作工作部署。
(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成员单位质检总局等部门领导同志讲话。
四、出席人员
(一)主会场。
1、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审计署、国资委、质检总局、法制办、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主管领导同志。
3、有关新闻单位记者。
(二)分会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领导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及办公室负责同志。
五、会议报名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联系政府分管领导和组织有关部门参加会议报名事宜)请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主会场包括车牌号),于6月22日前传真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联系人及电话:蒋平、李晟昱、何应天,68205294、66013568
传真电话:66013568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