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关于狠抓属地监管和各项措施落实加强隐患排查严密防范安全事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5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安全生产司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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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
狠抓属地监管和各项措施落实
加强隐患排查严密防范安全事故的通知
工信厅安函[2015]4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我国已进入汛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工作部署,为保障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各类民爆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
各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职责。要清醒认识当前民爆行业运行态势和安全生产形势,在巩固民爆安全生产良好成效基础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要高度重视民爆行业市场运行分析和监测工作,加强预测预警,保障规范、合理的民爆产品供求关系和区域民爆市场运行秩序。
二、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隐患排查
各级主管部门要正视行业发展中的问题,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尤其要清晰和落实市县级民爆监管职责和任务,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要采取更为有力、有效的措施加强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完善民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式处置措施和企业违规违法“黑名单”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违规违法必纠、必罚,安全隐患必治、必消。要结合本地区民爆安全生产实际,及时研究制定本地区加强民爆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措施,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要加强与地方各级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在履行好民爆生产销售监管职责的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和安监等部门做好民爆产品运输、使用等环节相关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三、搞好安全督查检查
各级主管部门要针对特殊时期、重要时段和气候变化等安全生产部署和要求,加强汛期、火情、自然灾害等针对性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管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特别要做好重点部位防雷电、洪水、泥石流等安全预防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督查检查和安全隐患治理整改力度,严格按规定控制生产操作人员数量,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严禁突击生产、不均衡生产、违规存储危险品等不安全行为,及时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到举一反三,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加强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提高行业安全基础水平
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民爆安全生产条件准入,切实履行好民爆安全生产许可职责,严格组织审查,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水平;要加强民爆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验收考核,从源头上彻底消除不安全、不可靠等因素;要监督并督促提高民爆安全评价质量,严查民爆设计违规和安评作假等行为,切实发挥各环节安全管理支撑保障作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5年6月5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