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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30
作者:中飞咨询
来源:人教司
点击:
工信人[2009]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属各高校,部直属各单位,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
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中央文明委决定开展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活动。为做好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全国道德模范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和评选标准
推荐类别:全国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
评选标准: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和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孝老爱亲模范的标准,均按《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文明办[2009]5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明办[2009]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二、推荐办法和报送时间
推荐办法:按属地原则,各单位要按照所在省(区、市)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简称所在地组委会)确定的程序和办法推荐。每类候选人原则上推荐1人,各单位对候选人要严格把关,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及其材料按照要求于5月15日前直接报所在地组委会,同时抄报部人事教育司,我司将根据候选人的实际情况向所在地组委会积极推荐。
三、工作要求
1、几年来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开拓创新、努力拼搏,为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贡献。特别是在2008年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抗震救灾、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等重大事件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人物。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积极宣传,将开展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弘扬先进人物的有效抓手,把组织推荐评选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过程。
2、各单位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工作实效,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联系人:张 科(电话:66011232、传真:66038692)
邮 箱:
zhangke@miit.gov.cn
附件一:《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文明办[2009]5号)
附件二: 《关于印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明办[2009]7号)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