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
我国彩电行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电子[2014]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彩电行业品牌发展战略,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培育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竞争力的彩电企业,促进彩电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依据《关于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科[2011]347号)和《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我国彩电行业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快我国彩电行业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彩电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自主品牌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据优势地位,自主品牌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逐步扩大,多家企业跻身于全球十大彩电制造企业行列。但是,我国彩电企业产品同质化现象仍然比较突出,自主品牌价值和附加值较低,出口以加工制造为主,行业利润薄,亟需提升品牌价值。
当前,彩电行业正在面临新的重大变革。产业升级加速,网络化、智能化、产品与服务一体化趋势明显。基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和业务形态变化正在深刻影响着产业生态环境和市场格局,制造商与品牌商一体的传统模式受到挑战,品牌、创新能力和产业链整合能力成为彩电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加快彩电行业品牌建设,围绕品牌建设优化配置资源,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发展方式由规模扩张向质量品牌效益的转变;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国内市场优势地位和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国家实施信息消费战略的重大机遇,以持续提升品牌价值和创新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为主线,坚持企业主体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市场导向与政策支持相结合,坚持品牌建设与创新驱动相结合,坚持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积极营造有利于彩电行业公平竞争的品牌建设环境,积极推动企业从规模成本优势向品牌效益优势转型,实现我国由彩电大国向彩电强国的转变。
(二)主要目标
我国彩电行业品牌培育意识和建设能力显著增强,品牌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自主品牌价值明显提升。到2015年,行业主要企业90%以上制定实施明确的品牌战略和目标。自主品牌国内市场优势地位进一步巩固,国际市场占有率持续扩大,自主品牌产品出口不低于出口总量的40%。品牌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培育形成3至5个拥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以品牌引领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增强品牌意识。深刻认识品牌培育对于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引导彩电行业将品牌建设作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树立品牌意识,实施品牌战略,强化品牌发展意识,深化品牌竞争意识,巩固品牌保护意识,使培育和爱护自主品牌成为共同意识和自觉行动。
(二)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完善品牌建设机制。发挥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制定科学的品牌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的品牌运营体系,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力度。加强政策扶持,引导产业资源向优势品牌企业集聚,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及第三方社会组织为企业品牌建设做好行业自律、行业维权、技术服务支持、国际交流合作等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形成“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多方支持”的品牌建设机制。
(三)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品牌价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关键技术研究、产品研发以及工业设计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增强对面板、芯片等产业链核心基础环节的控制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链垂直整合和强强合作,促进彩电制造业与运营服务业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全产业链竞争优势的领军企业。抓住信息消费发展机遇,加快开发网络化、智能化彩电产品,加强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通过增强产品供给能力提升品牌附加值,引领新的消费热点。
(四)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品牌成长环境。鼓励市场竞争,规范品牌管理活动,加强品牌管理人才培养。加强对自主品牌的舆论宣传,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品牌评价活动,引导消费者树立重视品牌、支持自主品牌的消费理念。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举报,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维护品牌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
(五)提高品牌经营能力,强化品牌优势。立足我国彩电产业基础和优势,推动企业强化品牌定位,加强市场研究,实施差异化的品牌战略,增强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能力。促进企业品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广先进的品牌管理机制和品牌培育方法,建设品牌管理人才队伍,增强企业营销策划、传播宣传、危机应对等方面的能力,塑造企业品牌文化和社会形象。引导企业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的作用,开拓创新品牌推广新渠道。
(六)完善质量、服务和诚信体系,保障品牌信誉。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和贯彻实施,完善质量检测条件,提升彩电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企业自我声明活动,引导企业自觉承诺并履行质量责任,杜绝虚假宣传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售后服务向售前服务、应用服务延伸,提高服务水平和附加值。大力营造重视质量、讲求诚信、珍视信誉的行业氛围,增强广大消费者对自主品牌产品的信心。
四、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
(一)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推动中央和地方各项政策资源和财政资金围绕企业品牌战略进行优化配置,加大对关键共性技术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拥有优势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彩电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产业链质量整体提升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政策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大对优势品牌培育的支持力度。从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及市场拓展等方面,支持拥有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高和盈利能力强的自主品牌企业快速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拓展和延伸产业链,培育具有全产业链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
(三)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引导企业联合建设海外营销渠道和售后服务网络,参加国际展览展销活动,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探索利用多、双边平台,推动企业推广自主标准、技术、品牌,扩大影响力。鼓励企业在海外注册商标、申请专利保护,共同应对贸易纠纷。支持企业开展海外并购,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
(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积极支持行业协会、联盟、标准化组织、质量检测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产品质量与自主品牌信息平台,开展产品质量控制与品牌评价、市场推广、信息咨询、人才培训、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活动,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监督作用,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
(五)加强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品牌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彩电行业特点的品牌建设模式,加快推广先进经验,扎实推进品牌建设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