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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安全可靠办公信息系统软硬件集成适配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6
作者:中飞咨询
来源:电子信息司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管理的大型电子企业集团及项目申报单位:
依据《2012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确定“安全可靠办公信息系统软硬件集成适配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为本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项目。现将招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注意事项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中央管理的大型电子企业集团(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具体名单详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站
www.itfund.gov.cn
),请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866号)、《2012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的要求,做好《安全可靠办公信息系统软硬件集成适配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基金招标项目推荐工作。
请推荐单位认真填写《推荐意见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推荐意见包括对投标单位的意见、对承担该项目的意见、是否给予配套资金及配套金额或比例。对推荐单位安排配套资金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投标单位汇编入投标文件,一份由推荐单位于4月20日前统一报送部电子信息司。
二、投标单位注意事项
(一)凡有意向投标的单位,请于3月22日起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站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标书《安全可靠办公信息系统软硬件集成适配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招标文件》,并根据标书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留有联系人及电话的相关信息,编写中遇到问题可咨询该联系人。
(二)投标文件应封装,封皮上注明所投标项目的名称、招标方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和邮编、投标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的公章。
(三)为加强基金项目管理,请意向投标单位提前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站进行注册(以前年度已注册企业不必重复注册),并填写《投标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将《投标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发送电子邮件至
ucps@miit.gov.cn
予以确认(最迟不得晚于4月14日)。
三、投标文件报送方式
(一)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4月20日前递交我部(如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包括纸质文本(A4格式)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本(以U盘或光盘保存,请自行保留备份,不予退还)一份。
(二)为确保安全,凡邮寄投标文件的,应以邮政特快专递(EMS)形式寄送。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邮政编码:100846。
(三)逾期递交的或未按规定数量、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莉华 任志安 丁杰;
联系电话:(010)68208203 68208202 68208274
传 真:(010)68271654
附件:
1、推荐意见表(点击下载)
2、投标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
3、《安全可靠办公信息系统软硬件...》标书下载(点击下载)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