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专项2010年度课题申报单位参加答辩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2-24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电子司点击:
工信专项一简[2010]23号
有关单位: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专项2010年度课题已经完成申报,现通知你单位参加申报课题的答辩评审,请按照答辩要求准备有关资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答辩安排
答辩单位
答辩课题 编号: 名称:
答辩时间 2010年3月 日上午(下午)
(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8:15)
答辩地点 总参通信部京通招待所,010-66800115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地铁南300米路东)
二、答辩要求
2010年度课题答辩要求(见附件),可查询工业和信息化部(www.miit.gov.cn)网站。
三、联系人
请答辩单位于2010年2月26日下午16点前将回执传真至010-68208207或68271654确认。
郭雅琳010-68221839(芯片方向)
赵鹏飞010-68208234(软件方向)
附件1 课题答辩要求
附件2 课题答辩授权委托书
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专项2010年度课题答辩要求
(2010年2月,不满足答辩要求视同放弃)
1、由课题申报书所列的课题组长或授权委托人负责答辩。答辩前,请答辩人将课题申报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为牵头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答辩组成员名单(盖章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2)提交实施管理办公室留存。
2、答辩组成员必须是课题申报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为牵头申报单位和联合单位)的员工。每个课题参加答辩人员不超过8人(含财务人员),答辩期间不得更换其他人员。
3、每个课题的评审时间为50分钟,其中答辩人陈述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余时间为评审专家提问。
4、答辩现场提供笔记本电脑、投影仪。答辩文件(光盘)在答辩结束后提交实施管理办公室留存。
5、用中文答辩。答辩时可携带与申报课题内容相关的实物、样品。
6、答辩期间不得对外通信联络,禁止录音、录像。
附件2
课题答辩授权委托书
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委托人: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明号码) ,作为 (单位名称) 的法人,特授权: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明号码)先生/女士
权限范围: 在答辩期间(2010年 月内)为课题答辩负责人,负责我单位申报课题 (申报课题名称) 的答辩。
承 诺: 答辩期间,受托人姓名 先生/女士 主持的课题答辩组所提交的文件信息真实准确,所做出的陈述诚信可靠。如有失实,我及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课题申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合课题为牵头申报单位)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课题答辩组成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备注 |
1 |
答辩人 | ||
2 |
答辩成员 | ||
3 |
答辩成员 | ||
4 |
答辩成员 | ||
5 |
答辩成员 | ||
6 |
答辩成员 | ||
7 |
答辩成员 | ||
8 |
答辩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