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宽带网络优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通信发展司点击: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宽带网络优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工信厅通函[2013]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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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索解决宽带发展中面临的网速体验速率与接入速率差异大、老旧小区宽带光纤入户难等问题,201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实施宽带网络优化示范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重点支持范围和要求
针对宽带发展中面临的网速体验速率与接入速率差异大、老旧小区宽带光纤入户难等问题,通过在项目示范地区部署内容分发网络(CDN)节点、优化信源分布等方式,改善用户实际体验;通过对典型老旧小区的光纤改造、VDSL升级等手段,加快宽带提速改造进程。
(一)内容分发网络建设升级示范
支持范围:支持具备全国CDN网络的企业,在北京地区,补充建设扩容CDN节点、合理布局CDN与信息源等,实现示范地区宽带用户上网体验的明显提升。
项目要求:项目完成时,在北京地区,申报企业的平均每1万宽带网络用户CDN服务带宽在现有基础上提升250Mbps以上,特别是对流量、用户等排名前20-30位网站应用的内容分发和网络加速能力大幅改善,本地访问请求命中率(观测时间段内CDN响应次数与终端用户请求次数的比率)大幅提升;北京地区宽带用户访问该CDN网络所服务网站应用的平均体验速率较项目启动初期提升15个百分点以上,并在部分区域能实现平均体验速率30个百分点以上的明显提升。
鼓励具备全国性CDN网络的互联网企业申报,拟支持不超过3家企业,实施期限为2013年9月至2013年12月。
(二)利用自建内容分发网络提升用户体验示范
支持范围:支持具备一定用户规模(日均用户访问量超过1亿用户)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在北京地区,自行部署扩容CDN节点、合理布局CDN与信息源或采用软件定义网(SDN)等新技术措施,重点针对视频类、交互类、下载类等业务,实现所选区域内该企业的业务使用用户上网体验的明显提升。
项目要求:项目完成时,在北京地区,申报企业的平均每1万宽带网络用户的自建CDN服务带宽在现有基础上提升30Mbps以上,北京地区宽带用户访问该企业示范服务业务的平均体验效果较项目启动初期提升15个百分点以上。
鼓励具备一定用户规模(日均用户访问量达到1亿用户)且具备自有CDN网络基础条件的大型互联网企业申报,拟支持不超过3家企业,实施期限为2013年9至2013年12月。
(三)老旧小区共建共享宽带提速改造示范
支持范围: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在3-5个省份若干老旧小区,对约1.5万用户进行共建共享光纤改造、VDSL提速改造等技术和模式探索,并采用新型改造工艺减少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加快宽带提速改造进程。
项目要求:对示范住宅小区实施共建共享光纤改造、VDSL升级等提速改造,每小区实际用户规模应达到1000户(含1000户)以上;采用新型改造技术,减少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进行光纤改造的,设计、施工、验收应遵从国标《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鼓励从事固定宽带接入业务的基础电信企业申报,拟支持2-3家基础电信企业,实施期限为2013年9月至2013年12月。
二、项目申报主体基本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规范;
(三)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各项能力、各种设施、技术和人员,自有资金必须落实到位;
(四)项目负责人为单位法人代表或具有独立承担项目实施能力并得到授权的人员。
三、项目申报与审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宽带网络优化示范项目申请表》,编制《宽带网络优化示范项目申请报告》,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其中,“老旧小区共建共享宽带提速改造示范”须经当地省(区、市)通信管理局签署意见。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开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和补贴金额。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宽带网络优化示范项目申请表》和《宽带网络优化示范项目申请报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申报材料纸质一式2份(同时需附电子文档光盘1份)。
(二)受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9日。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邮编:100804。联系电话:010-68206158。
附件:1. 宽带网络优化示范项目申请表
2. 宽带网络优化示范项目申请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