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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生产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4
作者:中飞咨询
来源:消费品工业司
点击: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秋 国庆节日期间食品生产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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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消费函〔2012〕7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食品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 号)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的食品生产、供给和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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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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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将至,食品生产和消费也将进入高峰时段。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两节”期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健全管理体系,保障质量安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检验手段,按照标准严格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指导企业完善和改进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原料、生产、设备、安全、营销管理和产品追溯等相关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类节日食品的质量抽检和市场督查,严格节后退市食品无害化处理的管理,防止过期食品重新回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三、保障市场供给,稳定产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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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两节”期间消费市场需求特点,指导企业有序生产,确保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月饼及酒类等消费品货源充足、质量安全、价格稳定。加强与原料产地及能源、运输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保障生产所需原料、煤炭、电力、油气、运输等生产要素的充足供应;加强与农业、商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稳定原料收购、储存、生产、流通等各环节,促进产销紧密衔接,保障食品有效供给;指导企业加强资金、成本、销售等生产经营管理,挖掘生产潜能,减少能耗物耗,降低产品成本,合理制定食品出厂价格,配合做好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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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诚信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2〕110号)要求,继续推动食品行业企业诚信建设工作的落实。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作用,指导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诚信管理体系,推动开展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督促企业增强诚信自律意识,加强诚信制度建设,提升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组织企业开展质量诚信承诺、诚信专题宣传、食品安全培训、企业诚信文化交流等活动,注重诚信宣传与诚信文化建设,积极营造诚实守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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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动员和指导食品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两节”期间食品生产供应和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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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