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原〔2014〕2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规范实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便于社会监督,我部制定了《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
请依据本暂行办法,及时将本地区符合《建筑卫生陶瓷准入标准》的企业申报材料及你单位审核意见(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文档)报送我部(原材料工业司)。
电话:010-68205596,68205567(带传真)
邮箱:yclsjcc@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7月8日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doc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