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关于我们
可研报告
节能评估
资金申请
国家资金
联系我们
栏目导航
发改委
财政部
农业部
工信部
科技部
环保部
供销社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国家资金
>
工信部
工信部
关于报送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处理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5
作者:中飞咨询
来源: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点击:
各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部机关各司局:
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将于12月17日推出《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从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26日,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查处的两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贺卡、年货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每周集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请部系统各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驻部组局按照委部要求将信息报送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1. 2014年12月24日至2015年1月26日期间,每周三上报一次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前周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处理情况。请分别于2014年12月24日、30日,2015年1月7日、14日、21日下午15:00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电子邮箱:
jcjxx@miit.gov.cn
。
2. 首次报送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星期三),可报送2014年12月1日以后查处的相关案件,报送时请注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处理情况”。
3. 每个案件需简要说清当事人的姓名、职务,以及基本违纪事实、处理结果;处分要明确是党纪处分还是政纪处分。
4. 一律以文档形式报送,不要报送表格。
5. 务必核实准确所报送信息,避免出现人名、地名等错误。
6. 所有信息均需按程序审批后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送。
另:请各单位的网站、微博、微信等转发、链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以发挥更大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联系人:贾 楠,010–66012188。
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