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4作者:中飞咨询来源:机关党委点击:
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烟草专卖局、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要求,2013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工作
1.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请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继续使用上一年度的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基层组织版)。年度统一设置为“2013”。请认真参阅软件使用手册,明确各项填写说明及要求,以免造成漏统、错统或重复统计,力求统计数据准确无误(本通知电子版可在工信部网站-党委-青年工作栏目中下载)。
2.团组织机构代码为层次型结构编码,每3位为一层,每一层表示一级团组织,每个团组织编码由上一级团组织编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机关团委代码为“000.036.009”,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代码在部直属机关团委代码后加上三位数的单位序列号。如: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团委代码为“000.036.009.003”。各单位基层团组织代码由团委自行编定,加在本单位团委(总支、支部)代码后。如: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某团支部代码为:“000.036.009.003.001”。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序列表见附件1。
3.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要求,各单位团组织在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时,认真统计《2013年度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中要求的数据。
4.请各单位团组织高度重视,尽快布置,于2014年2月20日(周四)前将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数据和《2013年度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报部直属机关团委。报送数据时,要求使用刻录光盘,不得使用互联网、非保密U盘等介质。
二、关于团费收缴工作
各单位团组织应在上报团的组织统计数据同时,将本年度团费上缴到部直属机关团委。
联系人:刘斯楠 电话:68205860 手机:13621097585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序列表 .doc
附件2:2013年度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机关团委
201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