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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4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7
作者:中飞咨询
来源:科技司
点击:
工信部科函 ﹝2014﹞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工业行业协会,中国质量协会,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部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工业质量品牌建设,现就2014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重点工作内容
(一)实施工业质量品牌创新专项行动
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组织实施工业质量品牌创新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推进工业品牌创新发展、推动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创新、塑造中国工业企业质量品牌国际形象、提升工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以及提高家电、服装等消费品自主品牌竞争力和提振婴幼儿配方乳粉品牌信誉形象等方面开展活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工业企业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工业质量品牌创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附件1)的要求,统筹策划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推进标准贯彻,提高企业质量信誉水平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工业标准宣贯和实施,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工业企业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通过“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平台对产品特性相关指标达到的实际水平进行自我声明发布,满足顾客知情权和选择权,提高优质产品的竞争力。各行业协会要制定本行业重点产品自我声明规范,引导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承诺质量责任,增强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开展重点产品关键质量特性指标体系研究,组织对标和实物质量比对活动,提高企业采标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四院、电子五所要完善“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平台建设,会同有关工业行业协会和技术机构积极推进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的实施,依靠物联网等技术推动平台更广泛应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引导企业自觉承诺并履行质量责任,提高质量和信誉水平。中国工业产品质量网要完善信息发布平台(www.quality.org.cn),会同活动组织单位建立监督和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对承诺企业的宣传。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业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的实施,提高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水平;配合工商、质检等执法部门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
(三)深化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落实鼓励工业企业学习实践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政策措施,支持地方质量协会、行业协会、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等完善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功能和职能。质量协会、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要通过讲座培训、交流研讨等形式有针对性地推广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生产、现场管理等质量管理方法,推广9000系列质量管理标准及GMP和HACCP管理体系标准。
各级质量协会要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深化开展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现场管理、质量技术奖等质量管理活动,开展消费品工业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和分析工作,举办“第七届全国企业员工质量知识竞赛及演讲赛”。组织开展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重点推进标杆经验在企业中的实践应用,举办全国质量奖企业与美国质量奖企业质量对标交流活动。开展面向“专精特新”和创新性中小企业质量管理知识和方法的宣讲与培训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等专业机构要推进质量工程技术应用,在重点行业、重要产业聚集区开展质量可靠性整体解决平台(TSQ)的推广应用,开展产业链质量可靠性提升专题研究,为企业提供质量诊断、质量改进等技术服务,协助企业开展质量攻关。
(四)深化工业品牌培育
组织品牌培育专家组加强全系统品牌建设工作策划,研究建立推进工业品牌培育的长效机制。在前两年试点基础上,研究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管理标准体系,组织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管理能力评价与改进机制,提高企业品牌培育管理有效性,树立品牌培育管理能力强、效果好的示范企业,进行宣传和经验推广。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品牌专业人员培养工作,完善各级品牌专业人员知识和课程培训大纲,规范管理品牌专业人才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重点培养品牌经理,试点培养首席品牌官,广泛培养品牌专业岗位人员。研究制定推进产业聚集区域品牌建设的制度和措施,指导产业聚集区域品牌培育示范区建设。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落实鼓励工业企业品牌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工业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域品牌建设工作。推广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和方法在工业企业的实施,推进工业企业品牌专业人员培养,推动产业聚集区域品牌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和中国质量协会等品牌支撑机构要为地方和行业品牌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应逐步建立本地区、本行业的品牌培育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工业报和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开展全国工业品牌竞争力评价和发布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逐步开展本地区、本行业品牌竞争力评价和发布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促进中心开展品牌力指数评价发布,举办品牌领袖峰会。中国质量协会组织全国品牌故事演讲比赛、品牌创新成果发布等活动。
(五)促进工业产品实物质量提升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围绕质量提升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要制定重点领域质量攻关计划,引导企业、技术机构和大专院校建立技术联盟,利用国家和地方相关专项给予支持。
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以下简称技术评价实验室)核定和能力建设工作,推进其市场化运营,提高其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做好年度工业产品质量现状分析报告。技术评价实验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等质量品牌专业机构开展服务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质量品牌提升专项活动,通过建立平台、质量诊断、质量检测改进、咨询培训、技术服务等形式,支持示范基地骨干企业提高质量品牌竞争力。
(六)改善质量政策、社会和市场环境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质量协会组织参与全国性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活动。在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中,加强对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的要求。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开展“质量兴业”活动,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解决行业中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
加强对民爆产品、支农产品、无线电发射设备等产品生产企业的指导和管理,开展电子信息产品有害物质替代和减量化工作。配合质检、工商等部门执法检查工作,参与质量整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行动。发挥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持续改善质量品牌工作社会和市场环境。
二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加强对质量品牌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计划组织,落实配套政策。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的指导和支持,并加强与发展改革、商务、质检、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构建合力推进质量品牌建设的长效机制。
各有关单位要全面策划部署质量品牌工作,重点策划组织好专项行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确定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并于2014年3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报我部(科技司)。
(二)强化市场作用,增强企业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增强企业质量品牌意识和风险意识,引导企业自觉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以提升企业质量品牌竞争力和创造附加价值的能力为重点,支持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升效益水平。
(三)创新工作思路,发挥专业机构服务作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模式,加强培育质量品牌专业力量。重点围绕培养质量品牌人才、推广质量品牌管理方法等工作,搭建专业机构对接企业的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增强质量品牌工作的有效性和效率。
(四)加强工作宣传,营造重视质量品牌的氛围。要及时总结质量品牌工作经验案例,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发挥地方、行业和专业机构宣传渠道的作用,展示质量品牌建设成果,提升社会质量品牌意识。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各项活动,跟踪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并在年中和年底对质量品牌工作进行总结。请于2014年6月底和11月底前将总结材料和2014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我部(科技司)。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工业质量品牌创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
2.2014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2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小龙 010-68205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