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完善民爆生产线安全监控手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4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安全生产司点击:
工信安函[2013]53号
关于增补完善民爆生产线安全监控手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政主管部门:
为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民爆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民爆生产线安全技术保障条件,根据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紧急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增补完善生产线安全监控手段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完善安全监控手段的主要内容
(一)增补完善生产线视频监视系统。各民爆企业应在已有视频监视系统的基础上,扩充完善所属全部品种生产线视频监视系统,增设配备高清摄像头,摄像头应固定安装,不得采用云台控制方式,做到生产工艺流程和危险工作间视频全覆盖,即生产线视频覆盖从原材料投料到成品包装、装车的生产工艺流程全过程,覆盖危险工作间及危险品运输通道全区域,不留死角。
(二)安装完善生产线智能化门禁系统。各民爆企业要在生产线1.1级生产工房防护土堤的各出入口配备安装智能化门禁系统,做到人员出入自动记录,超员自动报警。
(三)完善并升级工业炸药及其制品生产线监控系统。加快推动工业炸药及其制品生产线实现全过程控制自动化、智能化进程,今年年底前,乳化器、基质和炸药输送泵、冷却机、敏化器、混药机、装药机等关键设备要增补和完善故障自诊断功能,并接入生产线总监控系统;要增加对基质和炸药输送防传殉爆的自动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基质和炸药厚度、药量和间距等参数;生产线监控系统要采用高灵敏度、高可靠性的传感器及传输线路,提高监控系统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要督促企业在三个月内完成生产线视频监视系统的增补和完善,完成生产线智能化门禁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年底前由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生产线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应由企业与工艺设计方、技术方协商形成改造方案后组织实施,由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二)加强日常维护。要督促企业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生产线监控系统及相关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企业每月要对生产线监控系统、视频监视系统及智能化门禁系统及进行一次检测,将检测结果保留一年以上;关键工序视频监视系统、智能化门禁系统必须24小时不间断运行,全部视频监视录像、人员出入记录及超员报警等资料保留三个月以上。
(三)加强日常安全监管。要加强对生产线视频监视系统、智能化门禁系统及生产线监控系统的日常安全监管,充分发挥生产线安全监控系统及设施的安全保障作用。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在组织安全督查和安全检查时,必须检查企业安全监控设施及手段的实际运行状况,调阅视频监视录像、智能化门禁运行及生产线监控系统异常报警及处理记录等资料内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专此通知。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