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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6
作者:中飞咨询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满足我国工业节能工作对节能机电设备的需求,进一步推广与应用节能机电设备(产品),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实现工业可持续发展,我部拟结合《“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19号)和《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工信部规[2012]3号),提出一批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请你们组织本区域内节能机电设备研发和制造单位进行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是指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重点需求,能效水平领先、技术先进、节能经济性良好、社会认可度高的设备(产品)。本次申报范围为内燃机、工业锅炉、中小型电机、变压器、电焊机、冲天炉、热处理设备、泵、风机、空气压缩机、制冷设备、注塑机、工业电炉等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广泛使用的机电设备(产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填写《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申报表》(见附件2);
(二)申报企业根据设备(产品)所属行业提供相应的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申报产品为系列产品时,应按照产品规格提供相应的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三)申报单位应保证所报材料内容真实、可靠。对于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四)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根据申报材料要求组织有关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研发和设计单位(包括当地的中央企业集团企业)进行申报,并按本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报申报汇总表(附件1),连同研发、制造单位填报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申报表以及相应材料等纸质文件(一式二份)于2012年11月16日前报送我部(节能司),
电子版发送至jienengchu@miit.gov.cn(抄送mlbz@cmtf.net.cn)。
申报表格及相关要求电子版请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iit.gov.cn)节能司子网站下载。
我司委托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的机电设备产品进行论证和审议,最终形成《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12年)》。
三、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袁令 李彬
电话:010-68205367,68205368 传真:010-68205354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
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
联系人:李振清 王婧
电话:010-68595367,68595361 传真:010-68595368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100823
附件:1.
申报汇总表
2.
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申报表
3.
产品分类申报要求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