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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第一批工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08
作者:中飞咨询
来源:安全司
点击:
工信安函[2010]196号
各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业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现开展2011年第一批工业安全生产标准计划的编制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突出重点。紧密行业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现状,分析标准需求,做好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急需先行。经标准清理、复审后,急需修订的项目,各行业规划中急需项目应优先安排。
(三)协调配套。项目申报应主要注意系统、配套,互相协调,系统地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发挥标准的系统效应。
(四)提升水平。采用先进安全管理理念,运用先进安全技术,总结积累安全管理经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水平。
二、申报重点
(一)提高本质安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保障体系所需的安全生产基础标准项目;
(二)各行业危险源辨识、评价以及控制、管理所需的各类标准项目;
(三)各类生产作业所需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的标准项目;
(四)各类生产作业所需的操作人员、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的标准项目;
(五)各类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护、防火防爆等方面的标准项目。
三、申报范围
(一)各单位提出的标准项目应该是本行业灶务所含盖的范围,参照以下规定:
——按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确定的行业标准管理范围;
——按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范围;
——按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二)对于跨行业、通用、基础、强制的标准应积极申请国家标准的立项。不能将属于企业标准范围的标准和有关行政法规、办法制定成行业标准。特别是有些行业的管理要求,国家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未能,没有必要再进行规定。
(三)本单位涉及的其它行业标准管辖的生产活动,并已有标准的,没有必要再制定标准。
四、申报要求
为使安全生产标准与相关的国家标准相互协调、互为补充,本次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项目申报一并编制,分开列表,同时申报。请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行业发展需要,做好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的征集及筛选工作,做好项目立项的可行性、必要性及科学性的论证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标准项目计划。
(一)报送材料(含电子版)
1、申报项目的总体情况说明,包括项目编制的基本情况、编制原则等;
2、行业标准项目汇总表(见附表1,按行业分别列表), 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表2);
3、国家标准项目汇总表(见附表3,按行业分别列表),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表4)及标准草案,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表5)及标准草案,国家/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项目建议书(见附表6)及国家标准草案,研复制国家/行业标准样品项目建议书(见附表7)。
(二)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11年2月8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联系人:肖月华,联系电话:010-68205380,电子邮箱:
xiaoyuehua@miit.gov.cn
。
附表:
1、行业标准项目汇总表
2、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3、国家标准项目汇总表
4、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5、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6、国家/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项目建议书
7、研复制国家/行业标准样品项目建议书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