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 0165号(农业水利类019号)提案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15-08-28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办公厅点击:
一、关于完善两岸农业领域交流合作与招商引资的相应政策和法规体系
精致农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实现形式,近年来,中央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方向、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举措。一是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专项政策支持。二是构筑了一套保障现代农业建设的制度框架。三是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引导。总的来看,随着祖国大陆现代农业发展的稳步推进,为促进两岸在精致农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打开了政策空间,提供了实践基础,强化了物质保障。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平台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与台湾农民创业园、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紧密对接和相互融合,统筹规划发展精致农业的重点区域,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尽快在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使之成为精致农业发展的产业高地、政策洼地和投资福地,推动两岸农业合作共赢和转型升级。
二、关于丰富两岸农业合作方式,着力推进企业对接与品牌合作
近年来,我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推动两岸现代农业发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两岸农业交流合作的渠道。一是推动两岸农业合作顶层设计。强化两岸农业管理层的互动接触和直接对话,着力破除管制壁垒。二是依托展会和洽谈会组织两岸农业企业对接合作。三是利用电商平台进行品牌推广。我们与知名电商平台、台湾优良农产品协会合作,建立台创园农产品及台湾原产地农产品网上销售专区,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培育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四是开展两岸乡村座谈和特色乡镇交流活动。搭建了多个稳固的两岸基层乡村对话交流平台。下一步,我们将注重发挥两岸农业行业协会、农民组织的作用,为两岸农业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合作进行牵线搭桥,努力打造两岸农民共同组织生产、共同开拓市场、共同分享利润的全产业链交流合作新模式。
三、关于以试验区和台创园为重要平台,建成精致农业合作示范高地
目前,我部会同国务院台办、商务部在祖国大陆共批准设立的9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29个台湾农民创业园,构建起了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园区体系,吸引了大批台湾精致农业项目落户。为了促进园区引进发展台湾精致农业,我们不断加大对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强化规划指导。二是强化项目支持。三是强化政策落实。下一步,我部将深入调研,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园区工作指导和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和细化促进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协调各有关方面,深入研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机补贴、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支农政策向台创园和试验区倾斜覆盖问题;联合金融部门研究创新两岸农业领域交流合作的相应融资政策,为建设现代农业提供金融支持;坚持为台农台商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扩大台湾基层民众的受益面和获得感。
四、关于立足两岸农业共同需求,重点加强人才和产业领域交流合作
近年来,我部积极探索促进两岸农业交流合作的有效形式和具体途径,推动两岸农业资源、技术、人才、资金和市场的深度交融。一是加强两岸农政部门的交流。二是积极开展产业合作的交流。三是构建两岸农业合作技术支撑体系。积极构建两岸农业科技联合创新与推广的培训体系和平台。四是开展多形式的双向参访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两岸基层农民的直接交流,支持两岸农民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升、实现双赢;强化对涉台农业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建立赴台培训的规范化和常态化机制;加强两岸在农业资源、市场和高新农业技术方面的信息交流与合作,鼓励和吸引台湾农业技术人才加入中国农业科学院创新团队参与创新工程建设,推动两岸农业科技人才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向深层次发展,促进台湾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和管理经验的引进、吸收、转化和推广,促进台湾精致农业在大陆落地生根。
农业部
201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