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182号建议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15-07-0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点击:
一、关于盘活农村集体资产
近年来,农业部指导各地建立健全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资产清查、台账和评估制度,对资产经营和资源开发利用实行公开协商和招投标制度,并不断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同时,农业部也指导各地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资源性资产改革,主要是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实现物权化保护;对于经营性资产改革,主要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健全资产运营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机制;对于公益性资产,主要是探索集体统一运营管理的有效机制,为社区成员提供有效的服务。
二、关于发展特色经济,发挥强村效应
发展一村一品是发展特色经济,发挥强村效应的重要途径。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一村一品发展,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示范带动等办法,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专业乡镇。近年来,农业部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推进力度,一村一品取得快速发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指导发展。先后下发《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一村一品的指导意见》和《农业部关于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的意见》,明确总体思路、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指导各地积极推动一村一品发展。二是加强示范引导,推动专业村镇建设。从2011年起开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共认定四批1300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打造了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专业村镇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知名品牌,不断扩大一村一品的影响力。三是加强政策支持,积极创建知名品牌。从2014年起,开展一村一品品牌建设试点,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在优势品牌打造、产品宣传推介、人员素质提升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进一步提升特色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三、关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近年来,为解决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分散使用等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积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13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启动了黑龙江省“两大平原”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探索涉农资金整合新机制。经过几年的实践,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取得明显成效,有效提高了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也深受基层的欢迎。
下一步,农业部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和专业示范村镇建设,创新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