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029号建议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15-07-0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点击: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后盾。多年来,农业部联合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推动包括武陵山区在内的贫困地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一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09年,农业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明确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14项制度,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13年,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落实村级民主理财、强化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好用好集体资产,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也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探索有效路径。2007年,农业部制定下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成员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管理、收益分配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健全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产权运行体制。此后,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实践,探索了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
三是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为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积累。2014年,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全国共识别出建档立卡贫困村12.86万个,这些贫困村集体经济缺乏,严重制约了其发展和脱贫致富。目前,国务院扶贫办正在研究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的目标和措施,并拟将其作为衡量贫困村脱贫的重要指标。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各地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措施,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多种形式,促进包括武陵山区在内的贫困地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