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500号建议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15-07-08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乡镇企业局点击: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作为新型产业形态和新型消费业态,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美丽乡村、传承农耕文明、促进城乡融合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农业部等部门通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加大品牌培育、谋划扶持政策等,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制定产业规划,明确发展思路。为促进农旅结合,农业部印发了《全国休闲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农业部关于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家旅游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的通知》。
二、开展营销创新,营造发展环境。开展品牌培育、示范创建、公益宣传、在线推广等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全国积极开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着力打造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新亮点。
三、多种举措并施,强化规范管理。制定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发布了《休闲农庄建设标准》《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规范》两项农业行业标准,起草了《农家乐(休闲农家)设施与服务规范》和《休闲农业术语、符号规范》等。
四、建设人才队伍,培育新型农民。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正式启动实施;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培训上,已举办了大县局长轮训班,省级管理人员培训班,村官培训班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谋划发展政策,争取扶持项目,强化公共服务,加大宣传推介,大力促进休闲农业与现代农业、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旅游服务产业的融合,持续推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健康发展。
农业部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