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0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5-07-0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点击:
吴振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作物规模化和标准化种植
为推广农作物规模化和标准化种植,实现节本增效,加强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我部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从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安排20%的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二是深入开展高产创建,推进大面积均衡增产。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0亿元资金支持开展高产创建,建设12500个粮棉油糖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整市,20个整县、500个整乡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各地以万亩示范片为抓手,依托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通过实施统一品种、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探索社会化服务新机制、新模式,实现节本增效,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三是扎实推进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实现集约化种植、标准化生产。统筹考虑不同区域资源条件,选择62个增产模式攻关试点县,集成推广58个区域性、标准化的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同时,分区域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节水灌溉、生物防治推进等“十二大行动”,探索形成一批科学实用、标准化、可复制、能推广的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在技术路径上重点是“三推”、“三控”,即推广高产高效多抗新品种、推进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推进耕地质量建设,大力推广控肥、控药、控水等节本增效技术。四是推进“三品一标”工作及创建园艺作物标准园,促进农业种植规模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简称“三品一标”),推行全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对新形势下农业转型升级,促进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标准化、规模化转变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目前,全国有效“三品一标”数量累计10.08万个(无公害农产品73653个、绿色食品22206个、有机农产品3342个、全国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1661个)。据测算,有效期内无公害农产品种植规模1611.8万公顷,占全国农产品种植面积(2013年全国农作物播种面积及果园等面积)9.1%;有效期内绿色食品种植业面积1400万公顷,占全国农产品种植面积7.9%;有效期内有机农产品10万公顷,占全国农产品种植面积0.06%,“三品”种植面积达到全国农产品种植面积17.06%。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是以蔬菜、果、茶为重点产业,在优势产区创建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高标准、高水平、具有引领作用的标准园。截至2014年底,共建设园艺作物标准园3500个。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农业种植模式,力争到2020年粮食和农业生产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努力提升土地产出率、投入品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加强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
二、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管理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发展阶段特征影响,食品产业集约化程度较低,“多、小、散”的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短期内不会有根本性改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是当前食品供应链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农村经济、解决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但小作坊生产条件简陋、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质量卫生控制能力差,加之数量众多、分布零散,监管难度大,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难点。2015年4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具备的生产基本条件,并明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为今后加强小作坊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障。下一步,各级监管部门将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加大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力度,探索目录管理、集中生产经营等管理模式,组织开展普查登记,加强综合治理,着力改善小作坊生产经营条件,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标识管理和信息公开
2001年国务院发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按目录强制标识制度。2002年农业部制定《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凡是列入标识管理目录并用于销售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当进行标识,未标识和不按规定标识的,不得进口或销售。同时明确了标注方法、审查认可等实施细则,公布了第一批列入标识管理目录的5类17种农业转基因生物。2007年发布的国家标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进一步规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位置、规格和颜色。2015年4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并赋予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转基因食品标签标示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能。
近年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商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标识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对进口、加工、销售企业等重点场所进行转基因标识的执法检查,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产品没有发现应标不标现象,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下一步,农业部门将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合作,构建对转基因生物和食品标识监管的有效衔接机制。
信息公开是消除公众疑惑、建立公众信心、保障信息科学公正的重要途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部不断加大转基因生物安全信息的发布力度,专门在官方网站设置“转基因权威关注”栏目(http://www.moa.gov.cn/ztzl/zjyqwgz/),主动公开农业转基因生物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管理指南,以及安全审批结果和安全评价资料,让消费者充分了解我国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过程、安全评价依据和安全试验结果。同时,针对公众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担忧,“转基因权威关注”栏目对转基因食品相关知识进行了科学普及,向公众传递了科学、权威、客观的转基因食品安全信息。
感谢您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更多的支持。
农业部
2015年7月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科技教育司010-5919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