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第4823号建议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15-07-03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畜牧业司点击:
一、关于继续加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的投入
2007-2014年,国家安排投资改造年出栏3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小区)7万多个,中央投资重点用于生猪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圈舍标准化改造及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关于继续加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投入的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中央预算内投资要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投入,调整优化安排方向,减少对地方的小、散投资补助,逐步加大属于中央事权的项目投资,主要用于国家重大工程、跨地区跨流域的投资项目以及外部性强的重点项目。下一步,对于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部将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要求统筹研究采取多元化扶持政策,创造公平、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广大养殖农户利益,稳定和发展生猪生产。
二、关于破解生猪生产发展融资瓶颈制约
针对畜牧养殖业生产发展和融资需求特点,人民银行积极指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破解养殖业融资瓶颈问题,满足生猪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理金融需求。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创新开展了厂房抵押、畜禽产品抵押贷款业务。部分金融机构结合当地特点,大力开展创新,取得了较好成效。如,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开展了生猪抵押贷款,四川省遂州农村信用社以企业冻库猪肉作抵押发放存货质押贷款,有效满足了地方生猪养殖户和加工企业生产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充分发挥债券市场作用,拓宽包括生猪养殖和加工在内的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企业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只要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即可在银行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地制宜、不断拓宽生猪等养殖业抵质押担保物范围,灵活多样地创新融资模式,进一步满足生猪等养殖业发展的多元化资金需求。
农业部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