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次会议第1468号建议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15-07-03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点击: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次会议第1468号建议答复摘要
为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增收,经商财政部同意,我部已于2013年启动实施了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补助对象为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的农民或者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今年实施农机深松作业补助的省份由去年的东北、华北地区扩大到西北、华东、西南等适宜地区。已纳入《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的省份可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不超过补贴资金总量的15%),用于在适宜地区实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预计投入的补助资金总量达到15亿元。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起,国家调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等“三项补贴”,主要调整完善内容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在全国范围内调整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从中央财政安排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二是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2015年,财政部、农业部选择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由省里选择一部分县市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通过调整完善“三项补贴”政策,努力增强农业“三项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力度,提高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