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2006年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23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乡镇企业局点击:
一、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全国乡镇企业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级减轻企业负担部门的领导下,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完善措施,狠抓落实,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乡镇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坚持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作为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目标,注重政策落实,积极协调配合,加强综合治理。河南省注重政策落实和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关于贯彻国发[2005]3号文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民营企业投诉处理办法》,以及《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从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措施上加大企业发展环境整治力度,企业对经营环境满意或基本满意达到90%以上。广东省认真清理和修订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645项,对非公企业和公有制企业实行统一收费政策,统一收费标准。辽宁省认真落实国家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各项政策,努力清除体制性障碍,取消专门针对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歧视性收费规定。加大“三乱”案件查处力度,共查处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的案件177件,涉及金额8400多万元。
(二)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完善工作体系是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深入开展的根本保证,2006年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克服困难,转变思路,更新观念,积极探讨新形势下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机制,把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体系与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辽宁省14个地市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了企业投诉中心,健全了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确认了一批企业负担监督员。广东省积极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分别建立了由各级企业减负机构牵头,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行政工作体系。以乡镇企业负担监测点为主的企业负担监测体系。以事业单位为主,社会各方面参与的企业维权体系。
(三)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加强制度完善和建设,推进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仍是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地在完善原有工作制度基础上,进一步转变观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讨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新机制和新制度。广东省部分市县在建立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评议机关工作人员的双评制度、行政机关的行风建设民意评议制度,积极推行服务型政府建设。河南省各级企业减负部门则建立了专题例会制度、特派员制度、举报查处制度、首问负责制度、行风或机关评议制度。福建省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服务,对乡镇工业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进行挂牌服务制度。
(四)专项治理整顿效果显著。开展专项治理是推进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地围绕促进当地重点企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广东省重视推动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的发展,重点治理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环境,全面落实“绿色通道”各项政策,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减免通行费4500万元。减免家禽养殖加工企业部分政府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4000万元,减免农村客运企业和个体户农村道路客运附加费1.17亿元。辽宁省则加大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力度,全年共查处典型案件和督办案件177件,涉及金额8400多万元。福建省三明市着重清理涉及乡镇企业收费项目,审核了38个市直部门涉及134个单位的2013项收费,合并9项,取消14项,清理审核了182项培训收费项目。
(五)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工作开始启动。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我部把治理农产品加工业“三乱”工作作为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积极建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加大治理涉及农产品加工企业“三乱”工作力度,协调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通知》(国减负[2006]6号),明确了下一步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加快清理影响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清理涉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减少和规范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检查、检验、检测和评比、达标、表彰等。
(六)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是营造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的重要途径,是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和企业抵制“三乱”行为的重要手段。各地都把宣传教育培训作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日常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和有效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和广度。河南省通过网络、杂志等媒体宣传企业治乱减负的政策法规,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曝光典型案件。比如在全省推广义马市实行的“宁静生产(经营)”制度、“检查审批”制度、“一票否决”制度和“首次不罚”制度等,受到了全省乡镇企业的好评和欢迎。贵州省乡镇企业局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培训工作,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等方式,培训人员近700人。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开展还很不平衡,工作难度依然很大。一些地方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因为职能问题,没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一些地方在工作配合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宣传力度弱,没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针对乡镇企业的“三乱”问题依然存在。一是个别部门对国家和地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变换手法继续收取。企业反映部分媒体记者搞新闻敲诈、勒索钱财现象严重。一些行业管理部门通过发放各种证书、证件等收取费用。少数基层执法单位仍存在以罚代管、罚而不管现象。二是中介机构、社团借行政手段指定服务、定点购买、强制培训、搭车收费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多头管理、多层检查严重。项目审批在一些部门缺乏有效监督,存在自己审批、自己评估论证、自己监督检查、自己验收把关和自己执法查处等问题。四是各地政策性收费项目标准不统一。如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问题、税收负担、粮食风险基金和防洪保安基金等,不同地区收取标准差别较大。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治乱减负工作机制不健全、缺乏工作力度以及企业缺乏自身保护意识的原因。
二、2007年工作安排
2007年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六大以来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建设现代农业重要目标,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标本兼治,加强综合治理,努力做好各项治理整顿工作,推进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要进一步落实国家企业治乱减负各项政策。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方针政策,要根据《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抓好体系建设,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把改善和优化乡镇企业发展环境放在工作的第一位。要在各级减负办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研究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力争在思路上有所突破,措施上有所创新,确保企业治乱减负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要切实落实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把落实制度作为巩固减负成果的重要措施来抓。要继续推进收费公示制度、“两证一票一卡” 制度、涉企执收执罚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进一步完善乡镇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积极发挥乡镇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和乡镇企业负担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及时反馈乡镇企业负担情况的新动向。要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查处企业反映的乱收费案件;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考核评议制度,建立企业和社会评议政府行政行为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体系。要加强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机构建设,逐步形成由各级减负办统一领导、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社会和企业广泛参与的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建立乡镇企业维权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及时为乡镇企业提供政策和法律服务,维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深入开展对农产品加工业负担专项治理。各地要切实贯彻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通知》精神,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建设现代农业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全面取消影响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不合理规定,清理涉及农产品加工业的收费项目,减少和规范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检查、检验、检测和评比、达标、表彰行为,及时查处涉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三乱”行为。
(五)做好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和宣传工作。要结合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开展10周年宣传活动,继续开展《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宣教活动,全面总结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成绩和经验,围绕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探讨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机制,推动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