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10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点击:
农市发[2007]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
为了积极推进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扩大农业领域的贸易与交流,不断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强化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工业化、国际化建设,我部在成功举办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基础上,决定举办第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五届农交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宗旨和原则
第五届农交会仍坚持“展示成果、推动交流、促进贸易”的办展宗旨,坚持“精品、开放、务实”的办会原则。参展企业须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或产品获得无公害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企业;大中型农产品出口企业;优秀农机生产企业、水产生产企业及外资、合资企业。参展产品仍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各种实用性农机具。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和具有开发潜力的产品,适当放宽到省级龙头企业。
二、主办、协办和承办
第五届农交会由农业部主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协办,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国农业展览协会、贸促会农业行业分会、山东省农业厅、济南市人民政府承办。
三、组织领导
第五届农交会组委会由孙政才部长任主任,尹成杰、牛盾副部长和各协办单位一位领导任副主任。第五届农交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牛盾副部长和山东省人民政府贾万志副省长任组长,农业部总经济师、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张玉香任秘书长。
四、时间、地点
第五届农交会于2007年10月12日-16日举办。10月8日—11日布展,10月12日为采购商专场,10月13日上午举行开幕式。
地点:济南国际会展中心。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农业厅(委、办)为本省(区、市)筹备参加第五届农交会的总牵头单位,负责本省参加第五届农交会的组织协调工作。省农业厅(委、办)要成立筹备工作组,明确一名厅领导牵头,确定一个处室(或单位)负责具体筹备工作。
(二)做好招展招商工作。各省(区、市)农业厅(委、办)要加大工作力度,统一协调组织本省(区、市)参加农交会的展览、销售、招商引资、产品推介、国内外采购商邀请、贸易促进、参观交流、宣传和后勤服务等工作,并及时与农交会组委会相关工作小组沟通有关情况。
(三)请于5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负责第五届农交会筹备工作的厅领导姓名、职务及负责该工作的处室、负责人、联系电话报第五届农交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联系人:赵蓬、关春华
联系电话:010-65033622、65033632、65033611(传真)
二〇〇七年五月九日